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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soL:那相對的版主你引用別的網站的資訊類文章 是不是也應該 11/10 09:28
VisoL:標上文章來源的網址呢?就像是八卦板大家貼新聞那樣 11/10 09:29
VisoL:不只貼上原文 還必須附上新聞文章的網址 板主你自己似乎 11/10 09:30
VisoL:也沒有辦到不是嗎? 11/10 09:30
VisoL:像是2481篇 11/10 09:31
VisoL:而且你公佈了網站網址不就等於是變相幫那個網站打廣告了嗎 11/10 09:35
VisoL:這樣就等於是讓對方得逞了 就跟之前站上著名的王浩宇事件 11/10 09:35
VisoL:一樣 11/10 09:35
VisoL:而且資訊新聞類的文章 板主你是沒有擁有著作權跟所有權的 11/10 09:41
VisoL:因為你也是轉貼人家的文章 沒有經過原作者的同意不是嗎? 11/10 09:42
VisoL:那你憑什麼要求人家註明出處要註明從你這邊來的呢? 11/10 09:42
基本上我認同V大所說 不過如果真的是從這邊複製過去的文章 註明一下從ptt貼過來的 也沒啥不妥吧 當然如果對方不爽這樣做 頂多就把資訊出處貼出來就好 就算不說是ptt轉過去的 從資訊出處複製貼上的文章還是會完全一樣 抓也抓不到 但是我想說的是 現在婷版主只是要求一件沒啥不妥的事 雖然是網路上找的文章 但好歹婷版主也是四處搜尋找來的 沒功勞也算有苦勞吧 註明一下從ptt貼過來的 是犯了啥天理不容的大事嗎? 這樣就提罷免? 結果那位提罷免的自已文章又說 他也不希望罷免案通過 這不擺明來亂的? 再後面的推文又說 協調建議是最好的溝通方式 但看他的行為是這樣嗎? 總之我覺得 不過就是少了個溝通而已 現在搞這樣不過就是讓整個氣氛變火爆而已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70.144.132
upingo:一點建設性都沒有 11/11 09:20
FrankTripp:其實這心態很簡單 就像闖紅燈被抓到 還怪警察不抓別人 11/11 09:21
FrankTripp:澳客版很多這類的人就是 說得像別人都要為他活一樣 11/11 09:22
gairion:要建設性點的 就是撤回罷免 自已跟婷版主溝通 11/11 09:36
gairion:不然我只看到某j像個小孩子 去跟媽媽告狀的不成熟行為 11/11 09:37
edwin118500:捉賊喊抓賊 11/11 10:08
edwin118500:哀 有必要一直戰嗎 煩哪 哈哈 11/11 11:22
sony1733:放大絕:你來當板主.....XD 11/11 12:04
tnf:樓上你說到我心裡去了...你來當板主...XD 11/11 12:43
richday:搞不好給他當 這裡就變成獨裁專制的版了(茶) 11/11 13:07
banband:板上有這種人真是無言 11/11 15:50
dukes:靠北靠不停 11/11 1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