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ing69 (寂寞的愛哭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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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資訊]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有關鑑定部分
時間Fri Sep 12 02:21:42 2008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
民國96年6月5日(現行條文)
中華民國 96 年 7 月 11 日公布
第五條 本法所稱身心障礙者,指下列
各款身體系統構造或功能,有損傷或不全導致顯著
偏離或喪失,影響其活動與參與社會生活,經醫事、社會工作、特殊教育與職業輔導評量等
相關專業人員組成之專業團隊鑑定及評估,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
一、神經系統構造及精神、心智功能。
二、眼、耳及相關構造與感官功能及疼痛。
三、涉及聲音與言語構造及其功能。
四、循環、造血、免疫與呼吸系統構造及其功能。
五、消化、新陳代謝與內分泌系統相關構造及其功能。
六、泌尿與生殖系統相關構造及其功能。
七、神經、肌肉、骨骼之移動相關構造及其功能。
八、皮膚與相關構造及其功能。
第十三條 身心障礙者對障礙鑑定及需求評估
有異議者,應於收到通知書之次日起
三十日內
,以書面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
提出申請重新鑑定及需求評估,並以一次為限。
依前項申請重新鑑定及需求評估,應負擔百分之四十之相關作業費用;其異議成立者,應退
還之。
逾期申請第一項重新鑑定及需求評估者,其相關作業費用,應自行負擔。
第十四條
身心障礙證明有效期限最長為五年,身心障礙者應於效期
屆滿前九十日內向戶籍
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
申請辦理重新鑑定及需求評估。
身心障礙者於其證明效期屆滿前六十日尚未申請辦理重新鑑定及需求評估者,直轄市、縣(
市)主管機關應以書面通知其辦理。
但其障礙類別屬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規定無法減輕或恢復
,無須重新鑑定者,得免予書面通知,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逕予核發身心障礙證明
,或視個案狀況進行需求評估後,核發身心障礙證明。
身心障礙者如有正當理由,無法於效期屆滿前申請重新鑑定及需求評估者,應於效期屆滿前
附具理由提出申請,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認定具有正當理由者,得於效期屆滿後六
十日內辦理。
身心障礙者障礙
情況改變時,
應自行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
申請重新鑑定及需求評估
。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發現身心障礙者障礙情況改變時,得以書面通知其於六十日內辦
理重新鑑定與需求評估。
第十五條 依前條第一項至第三項規定辦理重新鑑定及需求評估者,於原證明效期屆滿至新
證明生效期間,得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註記後,暫以原證明繼續享有本法所定相關
權益。
經重新鑑定結果,其障礙程度有變更者,其已依前項規定以原證明領取之補助,應由直轄市
、縣(市)主管機關於新證明生效後,依新證明之補助標準予以追回或補發。
身心障礙者於障礙事實消失或死亡時,其本人、家屬或利害關係人,應將其身心障礙證明繳
還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辦理註銷;未繳還者,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逕行註銷
,並取消本法所定相關權益或追回所溢領之補助。
第一百零六條 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六月十五日修正之條文全面施行前
已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
,應
依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指定期日及方式,辦理重新鑑定及需求評估或換發身心障
礙證明;屆期未辦理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逕予註銷身心障礙手冊。
依前項規定辦理重新鑑定及需求評估或換發身心障礙證明之身心障礙者,於直轄市、縣(市
)主管機關
發給身心障礙證明前,得依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六月十五日修正之條文公佈前之規
定,繼續享有原有身心障礙福利服務。
無法於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指定期日辦理重新鑑定及需求評估者,應於指定期日前,
附具理由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展延,經認有正當理由者,得予展延,最長以六
十日為限。
第一百零七條 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六月十五日修正之第三十八條自公佈後二年施行;
第五條
至第七條、第十三條至第十五條、第十八條、第二十六條、第五十條、第五十一條、第五十
六條、第五十八條、第五十九條及第七十一條,
自公佈後五年施行。
出處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
http://www2.ksu.edu.tw/ksutCOU/st-929/activity/9610825/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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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more6:感謝板主,但我還是看不太清楚第一百零六條的說明 09/12 05:45
推 chrisbs:所以是101年6月才開始實施嗎?? 09/12 09:03
→ x19761118:不是喔!立法後要經過總統府那裡.然後在公佈 09/12 11:39
→ x19761118:目前這條法案還沒公佈實施.所以等公佈實施後 09/12 11:41
→ x19761118:5年才施行.到時候大家都要重新鑑定 09/12 11:48
→ ting69:已經公佈了阿 中華民國 96 年 7 月 11 日公布 09/12 13:30
→ ting69:所以107條那的五年後是指101年7月 09/12 13:32
→ ting69:106條那簡單的說就是已領有手冊者仍享有目前所有福利 09/12 13:34
→ ting69:只是如收到通知要重新鑑定換發時 要按通知去辦 才能繼續享 09/12 13:35
→ ting69:有福利 09/12 13:35
→ x19761118:t大說的對.SORRY剛剛去查了資料.確實是96.7.11公佈 09/12 14:17
推 nerdy:期限是永久的還要重驗嘛?@@ 09/15 11:40
→ ting69:還不知道 看他施行細則如何規定 現在還沒出來 09/16 03:40
→ ting69:反正有需要重驗一定會通知 不用緊張 09/16 0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