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補助視障按摩院受理申請
更新日期:2011/04/05 00:07 【記者潘昱帆/新北報導】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提供每家視障按摩院所最高二十萬元經費補助,用以汰換老舊設施設備
或增添新設備,提高市場競爭力,即日起至二十日止受理申請。勞工局還將遴聘專家學者
組成輔導團,協助視障按摩院改善營運管理、行銷宣傳及經營環境。
勞工局長高寶華表示,目前領有新北市政府勞工局核發視障按摩執業許可證的按摩師有三
一二人,為協助視障按摩師穩定經營,勞工局所提供的設備補助可用在裝潢隔間,包含油
漆、水電、木作、天花板、地坪、大門,以及購買電視機或音響、冷氣機、空調設備、飲
水機、熱敷毛巾箱、按摩床、按摩椅、置物櫃、床單及枕頭等。補助對象二十至六十五歲
的視障按摩師,最近三年未曾接受勞工局自力更生創業等補助,同時也未擔任申請案以外
營利事業負責人或受僱情事。
勞工局表示,目前共有八十六多家個人經營視障按摩院,及十八家團體經營的按摩小棧,
今年還將輔導增設三家視障按摩小棧,提供市民休憩放鬆更多選擇。詳細請上勞工局(
http://www.labor.tpc.gov.tw/)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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