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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身同時身為身障者及特教老師 看到這則新聞,實在是感觸良多 重點不在新聞的內容,而是版友們的推文 大家在討論的過程中,發表了各種不同立場的意見 這本來就是bbs的功能,讓不同的人有發聲的管道 思想是一個人最個人化的產物,因此無所謂對錯 一切不同的論調都其來有自,只能說是個人價值觀的不同所造成 今天的身心障礙者保護法,相信許多身為特教老師的版友們都看過 其中有爭議的第三十一條,就是造成這則新聞的主因 但第一條即開宗明義的說明本法的主旨,法條如下: 「為維護身心障礙者之合法權益及生活,保障其公平參與社會生活之機會, 結合政府及民間資源,規劃並推行各項扶助及福利措施,特制訂本法。 本法未規定者,適用其法律之規定。」 所以姑且不論其做法是否適切,至少可以肯定一切的立意是良善的 平心而論,台灣的社會福利制度雖有其漏洞,但整體而言算是不錯的了 綜觀世界各國,愈先進的國家愈懂得如何維護身心障礙者的權益 愈落後的國家愈沒有經費去照顧及保護身心障礙者 因此,就算今天的法條過當,但這也代表著台灣有朝著先進國家的腳步邁進 我相信在位者不會笨到沒有想過用鼓勵的性質協助身心障礙者就業 因為他們制定罰則,只會得罪大多數的企業主 這對以選舉文化掛帥的台灣政壇而言,無疑是不利的 但是為什麼會有這樣的法規產生呢?除了是身障團體的努力外 還有源自於人的劣根性--->沒有處罰就不怕! 今天我能以健康的態度面對我的障礙,其實也是得來不易的 走了這麼多年,我才終於說服家人及自己,其實我並不差! 但是兒提時代的我,因為我天生的障礙,連抬頭挺胸走路的勇氣都沒有! 我必需要比別人更加努力,才能擁有一般人的成就 別人一個小時能完成的工作,我因手部的不便,及個性使然,常要花費二至三倍的時間 但是我的父母視我的障礙為禁忌,每次我問起,他們都會輕描淡寫的帶過 致使我從未受過任何的特殊教育,也從來不知何謂「殘障手冊」 因為他們那一輩的觀念裡,認為這是個可恥的標記 可是命運是很奇妙的,大學聯考時我莫名的考了比模擬考時低了一百分左右的分數 讓我父母對我失望透頂,但我卻填到了改變我一生的科系~特殊教育學系 於是在繞了好大一圈後,我開始接觸到相關的知識 在大四下學期那年,我終於說服那時財務吃緊的父母,點頭同意我去申請殘障手冊 我說服他們的依據,就是身心障礙者保護法! 我算是幸運的了!老天給了我一個正常的腦袋,讓我可以在努力過後學習各項的知識 或許是天生的不便讓我早就習慣了這個不便,所以我不覺得我跟正常人相去多遠 反而讓我偏執的培養了各種需要發展精細的手功能才能從事的興趣活動 舉凡彈鋼琴、打電動、吹陶笛、寫文章、畫畫、烹飪、縫紉、各式DIY活動等等 都是我閒暇時充實生活的活動 現在回首來時路,其實我也很感謝我的父母把我當做一般人來教育 甚至嚴格的要求我要超越一般人的表現,不要因為家中只有生女兒而被別人看扁 也因為有兩位極度優秀的姐姐,讓我不得不加緊腳步趕上他們 才能有今天能在特教領域裡安身立命、衣食無虞的我 現在的我,靠著自己的努力,及周遭貴人的協助,過著充實的每一天 記得我超愛的漫畫~【蜂蜜幸運草】中,竹本問修史是在什麼時候開始決定要當老師的? 阿修老師回答後,竹本心裡的OS說著︰「能夠找到需要自己的人,然後回應他們的需要, 其實也就是憑著自己的力量,為自己找到了容身之處。」 套句李白將進酒中的詩句︰「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盡還復來。」 我找到了我的容身之處,相信不論是與不是身為身心障礙者的版眾們 有一天都能憑藉一己之力,找到最適合自己的容身之處。^^~ -- 當老師的,到頭來就是一場空,不管你有多疼愛,學生終究還是要畢業, 一輩子都在目送他們離開.學生一但畢業了,下次見面不曉得是幾年以後, 說不定再也碰不到面。只有當老師的,永遠畢不了業, 就像學校裡的幽靈一樣...... 摘自【蜂蜜幸運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20.252.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