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kimutaku1115板友的看法~~
放寬身心障礙者修業年限 對於大部份能力足夠的朋友來說確實沒有必要
不過對一些少部份身體較弱的朋友而言 確實是種較為體貼的方式..
至於 花多少年換取文憑、或是文憑對每個個體的意義 我想這是比較個人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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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的"貼標籤" 我覺得是旁人的瞭解不夠、或是不知道該如何去面對而導致的
最重要的是----我們對自己的認知與看法
之前我在學校資源教室接觸到的朋友們 雖說認識不深
可是每個人身上都有讓我很欽佩的特質: 諸如自信、熱情、坦誠種種之類
而且絕大多數朋友的能力都跟一般人一樣優秀
或許是我很幸運 在校園裡的時候 我從來沒看過歧視、也不知道什麼叫做歧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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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歸主題........
我本身也是身體不好行動不方便 而且我的疾病是一直緩慢進展的罕見疾病..
之前身體狀況撐不下去的時候 學校師長主動告知我的狀況可以提出放寬修業年限
在那之前我已休學過兩次 今年五月是我自願申請退學的....
我有個好朋友 是同校社團的學長
他大三時車禍腦受傷休學一年 現在回到校園 修課的能力及不上一般人
而他也一直很努力想要畢業
假如有一天需要 我想放寬修業年限對他來說會是個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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