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樣是身心障礙,身障者或許有些民間企業還肯用,精障者卻頻頻被民間企業拒於門外,
就算連公務員任用,也對精障設門檻,精障者所能找到的工作,絕大部份都是低下的勞動
工作,如清潔工作、洗碗、掃地的勞動工作,少數幸運的工作能力較強者,可以做便利商
店店員或更少之又少的人可以做到行政文書工作,感覺社會對精障者總有排斥感,是怕
精神病發作會做出什麼失控的行為嗎?其實正常人有會有暴力行為,難道新聞上那些家暴
者,做姦犯科的人、路上亂砍人的飆車族都是精神病患嗎?不管是正常人或精障者當中,
都會有暴力份子的存在,不能因為這樣社會就把精障者全貼上工作能力不佳、一發作就會
做出暴力行為的標籤。我十分憤怒政府居然剝奪精障者擔任公職的機會,或許精障者因為
服藥導致行動思想比較緩慢,但是還是有學習能力及工作能力的,憑什麼公司行號總是限
定雇用身障者,而將精障者排出在外?這根本就是不公平的行為,可是社會還是一樣,
讓好一點的工作機會放給"身"障者,"精"障者永遠只能得到洗碗、掃地的低下勞動工作機
會,這個社會還真是公平正義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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