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一下~
其實妳罵她,她想必也會不好受吧,
公共秩序的維護人人有責,就算有人犯錯了,接受公評也是必要,
但是因為是妳"奶奶"所以會放不下吧~
所以在這一點上面對別人要求就變得嚴苛了點。
我坐捷運看到有人喝飲料,我也是上去跟他說"小姐先生,不可以在捷運上面喝飲料喔"
我可以設想他是南部上來的人,是觀光客、或者是土生土長台北人,但人嘛難免第一次。
被妳指責的小姐可能也是第一次就被妳抓包,她也低頭了,請問要怎樣妳才會滿意?
要一個道歉嗎~還是到法院告她,要求精神賠償金加老奶奶看護費用15萬?
想了一下,覺得還是妳對"奶奶"的關心導致這樣的判斷,嘗試放鬆看看,不要把"奶奶"
的責任攬在自己身上,多找朋友聊天,傾訴想法是很好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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