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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nimala1004 (向日葵)》之銘言: : 如題~~~ : A.器官移植,等級為極重度,但手腳正常,無法從事熬夜及搬運重物等工作!! : B.肢體障礙 : C.官能障礙 : 若各位是掌櫃的,會錄用哪種障礙人士當店小二呢?? : 感激各位能替本人解惑~~~~! 不知道你為什麼透過這種條件邏輯性選項來做分類, 然後置入一個勞動情境中做條件的區分? 如果都已經做了這樣評價性的區分了, 我還真想問,在這樣工作中那麼其他障別的可能性呢? 身心障礙者的類別若是基於社會資源分配或管理而做分類, 我不反對。但看到這問題我卻質疑, 並沒有看到這份工作較細膩的描述與考量, 而快速的、簡化的用單純分類為篩選與評價的機制, 豈不正是將各類別身心障礙中各種不同限制, 驅趕至一個污名化、刻板化的象限中,等著被安排置入未知的勞動市場中。 ** 身心障礙者的置入就業,是勞動市場中一種不平等的篩選機制, 如果要消除這樣的不平等,就得認識, 勞動條件的「完整性」成為選「才」的評價,是造成這不平等的根源。 資本主義中最大的謊言就是, 勞動條件愈是缺乏的人,愈是得進入被評價、篩選、修正, 這就是經濟學中的供應滯銷與外部成本概念, 明知其有失允當卻習以為常。 對身心障礙者的差異是本質還是環境的,都無從認識起了, 還把勞動市場根據種種限制做分類, 等待被分配的身心障礙者, 這樣簡便的程序與便宜手段, 工作「權利」早就被美其名的藉服務之名而行被邊緣化之實, 成為資源篩選後的「福利」了。 該做的是如何在勞動環境中建立一個平等的互識, 而不是在工作中,成為被消滅性的選項。 ** 如果你是非障者,或許這個回應看起來是嚴肅的, 但我想或許你是無心的,你的疑惑不是在於該選誰,而是該認識誰。 如果你是身障者,我們的限制,應該是和老闆同事互相所認識的, 要是我們都沒開啟對話,顧慮太多而被不理解,多少也得負些責任。 如果你是身心障礙相關的工作者,那真的標準得提高點了, 如果還是不打算認識結構性,為了便宜行事而直接這樣技術化的操作, 可能回學校當學生比較好。 如果是身心障礙勞動者,不要被主流環境的選才條件、條件定義等等, 框住了自己的選擇,挪動你的位置,就是在於認識自己,而非懷疑自己, 與非障者互相認識,雖然是辛苦的, 但絕對是必經的歷程而不是成為擠壓自己的挫折來源。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1.187.216 ※ 編輯: justice1112 來自: 59.121.189.45 (11/26 2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