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學法律
但就我所知講
※ 引述《magicfx (去南半球度假)》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PttLifeLaw 看板]
: 作者: magicfx (去南半球度假) 看板: PttLifeLaw
: 標題: [刑事] 潛水事故責任歸屬
: 時間: Mon Oct 5 11:11:45 2009
: 事實經過:
: 最近有一個判例,有人跟潛水教練去東北角潛水,因為發生意外,
: 自行浮上水面,其潛水教練並未理會,繼續待在水下玩,
: 等氣瓶殘壓快沒了才浮上水面,結果水面上那個人就這麼死了.
: 那名潛水教練要負過失致死的責任
: 問題:
: 如果我也是潛水客,而不是潛水業者,潛伴發生意外往上浮,
: 我沒有理會他,需要付法律責任嘛?只有道義責任?
潛伴之間應屬危險共同體
有義務互相照顧
但前提是自己本身沒危險
有能力且能夠做到但未做
致使潛伴發生意外
雖然沒有業務上關係
但一樣會有法律上的責任
另外國外實際案例
雙方有業務上的關係
但是潛導已經盡他所能去阻止事件發生
雖然對方最後死亡
但依然獲判無罪(但是在國內就很難說了)
基本上只要有個觀念
潛伴間本來就應該互相照顧
教練(潛導)不是萬能的
大致上就八九不離十了
: 我記得台灣並沒有規定潛水需要執照
: (執照為民間的國際潛水組織認證發行的,並非政府),
: 萬一潛水業者租給沒有執照的潛水客又剛好發生意外,
: 那潛水業者需要負責嘛?
這是肯定的
你說台灣沒有規定潛水要證照
不過如果有出事
法官絕對會問有沒有證照
: 另外,如果潛水客在上升到海面的過程,被經過的船隻所傷,
: 船長辯稱沒看到有人在潛水,那船長到底需不需要負責?
: (如果該處明明就是知名的潛水地點)
請回去看你的 open water 課本
知名潛點?
那所以禁航嗎?
沒有
那自己突然出現在船前
這是誰的問題?
不要說發生突發狀況且來不及打浮力袋
今天失火自己衝到馬路上給車撞
對方在速限內
且在第一時間就反應煞車
但還是撞死人
你覺得駕駛有責任嗎?
: 先感謝各位幫忙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身為一個潛水員的責任與義務絕對比大多數人想像中的大
不要想說都是別人的責任
當自身沒做到本就應該做的義務時
要別人負責是很難的
本來就有建議要使用潛水旗幟
你有使用
對方還是白目闖到範圍內
那在法律上你的勝算就很高
沒使用潛水旗幟
但是上升時有打浮力袋
並在底下觀察水面才上升
這時水上摩托車還衝過來撞到
那你的勝算就很大(船隻很大 別說沒注意到 所以舉例水上摩托車)
什麼都沒做
自己也沒觀察水面
就衝上去給船撞
你要用什麼理由說服法官船長要負責?
知名潛場?
基本上潛水船的船長都會潛水模式有基本了解
你不在潛水旗幟範圍內潛水
上升不打浮力袋
那突然出現在船前
船長能閃過是船長利害
撞上去只是剛好而已
因為你已經超出潛水的常態模式
潛水只是眾多休閒活動之一
道理大致上是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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