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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easand (阿雙) 看板: DoubleMajor 標題: Re: 甲 乙 時間: Wed Jun 2 10:47:43 1999 ※ 引述《upduncan (馬刺逆轉!二連勝!!)》之銘言: : 是不是所有的系若規定修 甲 ,那 乙 就確定不能抵? 基本上是如此沒錯 例如他規定必修經濟學甲 那麼如果你修的是經濟學乙 就不能抵囉 -- 要是地球是平的 我就每天開窗 眺望你在的遠方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twbbs.org) ◆ From: ntumcc15.mba.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