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kc (冠元 大師)
看板C_JapanBoard
標題Re: [申訴] Dragonball版主gkc過失且不願作回應
時間Fri Jan 6 15:27:32 2017
這部分我的答辯如下:
該L版友的指控為不實指控,12/22日時因為L在版上的文章違規,所以被我禁言退文。
然而因為我說要判罰是在推文中說,所以他質疑應該要公告才算數,要求我恢復發言
權,而我也同意他的說法有理,所以當下立馬就恢復它的發言權並公告錯判。
然而,原本已結案,但12/29日他無預警發來一封信,要求我替他刪除劣文,然後當天
我打開電腦看到這封信,正在思考晚一點如何回信給他,結果才剛看到信2小時,此人
就自己上訴到小組版還指控我( Dragonball版主gkc過失且不願作回應 ),一來不尊重
他人,二來不實指控,所以本來就算他過了一週才來信,照理說他上次只要求要恢復發
言權,而我已發公告結案,按理已結案的案件我可以考慮不受理。但是刪除劣文本來我
也願意協助他處理。但現在他申訴到小組版,就請小組長酌情給予判決。
※ 引述《lovemusic (有人姓Hell)》之銘言:
: 此案屬於無爭議非意見分歧
: 僅為單純平復權利之請求
: 但版主gkc卻再三推託,甚至反過頭指責我
: 參照12/22版上的公告文
: 版主曾對我作出錯誤判決
: 未依法執法(新規沒作公告)而恣意將我文章劣退水桶
: 導致:
: 1.濫刪我的文章而不恢復原文,也不同意我自己重發的權利
: 多次在版上爭取無效
: 竟公然宣稱要我自行向站方要求時間回溯
: 拒絕對自己的濫刪行為負責
: 2.雖然恢復我的發言權,但劣文紀錄仍在,等於前科留底
: 因看了本版才知道有劣文紀錄這件事
: 昨日發信給版主gkc請他負起責任申請撤銷劣退
: 截至目前毫無任何回應
: 察看gkc已看過信件且在上篇文繼續與y50爭論「他版事務」
: 顯見其故意不行為的一貫態度
: 因此前來向小組長申訴
: gkc判決錯誤刪我文章不恢復已經侵犯我的權益
: 現在又不恢復我的劣文前科
: 清白之人蒙受不明之冤
: 我拿他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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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joe0210: 一篇一篇辯很忙齁 01/06 15:40
→ frankieeeee: 小組長 原申訴人lovemusic於2016年12月29日提出申 01/06 16:54
→ frankieeeee: 訴 現已過了7天 理應視為放棄答辯 01/06 16:54
→ HSKAO: 判決完還要辨真難看XDD 01/06 21:50
→ HSKAO: 啊好像還沒判 太多篇看錯XDDD 01/06 21:53
推 lovemusic: 此篇回覆已超過168小時,請小組長不予理會 01/07 13:16
→ lovemusic: 我也不回覆這個強詞奪理的答辯與之糾纏下去,原文已述 01/07 1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