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kc: 沒有寄來申訴信,我有權拒絕發文答辯,小組長也可拒受理。12/23 18:53
→ gkc: (也就是請將我回信給你的申訴信貼在組務版上) 12/23 18:54
關於申訴部分 其實各板及各組規定有所不同
根據站規 其實僅規定"申訴需至該板所屬群組事務看板向小組長提出"
文章代碼(AID): #11PhstD5 (PttLaw) [ptt.cc] [公告] 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ttLaw/M.1097252279.A.345.html │
第十八條(申訴提出對象及順序)
依本規則第十二條提出申訴者,依下列各項規定提出:
一、對板主所為之認定或處分不服者,至該板所屬群組事務看版向小組長提出。
無所屬群組之看板至本站「法庭板」(PttLaw,於批踢踢兔及批踢踢參
分別為Ptt2Law及Ptt3Law)提出。
而有的群組或板面會規定上訴前須先與板主溝通 故一般是約定成俗的程序
然而卡漫群組並無硬性之規定 僅為勸導 故是否接受申訴最終由組務判斷
文章代碼(AID): #160Kcxml (C_WorkBoard) [ptt.cc] [公告] 卡漫夢工廠組規 20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WorkBoard/M.1174489531.A.C2F.html
7.申訴/檢舉制度:
#4 籲請先跟當事人寄信說明,並預設緩衝時間等待回信;
若無實質建設性,無提申訴之必要。
雖然一般組務基於為免浪費資源之前提
仍然鼓勵申訴前先與板主溝通 但不硬性規定
基於此次dragonball板產生諸多爭議 為能妥善解決
雖板主未收到板友溝通之信件 仍然請板主對申訴案做出回覆 感謝配合
(但組務往後仍然希望申訴者於申訴前能先行與板主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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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安 民國偏安時期歌伶 詩作多屬剽竊 言行不德 多所得咎 遂棄其母 獨渡海西投之
安至西岸 不改其性 每遇民國伶人 必逼其西投 不從 乃舉而害之 有舊識者 亦不免其害
然安反覆 終不為西岸所納 膺玖八年末 安欲返國探其母 遺書曰:身鬼見愁 不畏死!
鄉民一時譁然 眾怒沸之 竹聯俠士聞其風 曰:此國賊黃禍也 當翦除之! 安聞之驚懼
乃私會民國俠士 號白狼者 白狼聞之 遣幫眾護安及其母 曰:國之一統 義不容辭!
人以為狽足前短 狼足後短 故狼負狽而行之 時人曰:白黃二獸傍地走 安能辨我是狼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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