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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gkc (冠元 大師)》之銘言: : 既然小組長對這篇要求我需答辯。 : 對於cute781217的說法我給予以下答辯: : : (修改判決): : : 考量判決y版友和z版友都是水桶2週,並論其情節cute781217所犯條規與這兩人相同, : ^^^^^^^^^^^^^^^^^^^^^^^^^^^^^^^^^^^^^^^^^^^^^^^^^^^^^^^^^^^^^^^^^^^^^^^^^^^^^^ : : 情節也未較輕,為避免不公平大小眼,將判決改為水桶2週與其他兩人一致~!! : ^^^^^^^^^^^^^^^^^^^^^^^^^^^^^^^^^^^^^^^^^^^^^^^^^^^^^^^^^^^^^^^^^^^^^^^^^^^^^^ : : 且又考量到c版友未依程序先向我申訴,就申訴到小組版,小組長已說這是違反申訴程序 : : ,故考量其違反規矩程序的情節一再發生,所以修正判決。 ^^^^^^^^^^^^^^^^^^^^^^^^^^^^^^^^^^^^^^^^^^^^^^^^^^^ : 以下進行答辯: : : 版主明確提到是因為我到小組板申訴才修正判決,所以有明確秋後算帳 欲加之罪 : : 何患無辭的動機,但版主本人於#1OMCiq-X中提到要求板友如不服判決請直接上訴至 : : 小組長。 : 上面劃線的部分才是真正從一周改判成兩週的原因,而不是秋後算帳和申訴,違反申訴 : 程序只是我心裡一個想法,但是真正會改判的原因還是在於(公平性),也就是說: : """不管有沒有發生越級申訴的事件""",都會因公平性修正判決。 : 然而依照c版友所犯的條規,版規三或四都是水桶一個月,之前只水桶一週基本上都是在 : 法外輕判的角度,所以即便是兩週還是法外輕判,沒有問題。 第一個我是在陳述事實,我並沒有引戰或挑釁,而且很神奇的板友於罷免投票中都與 我有共同感覺,所以我認為你還是別在浪費大家的時間了,投票贊成人數已經遠超過你 所謂有代表性的41票了,你是否應該應板友的決定自請離職?請不要再浪費大家及小組 長的時間了,因為最後的結果都是一樣的。 : : 你要是這麼有信心投票門檻又算什麼?? 那簡單說嘛,如果真的覺得這投票不OK,我也說 : : 了,那就回歸正常申訴法規,請小組長仲裁,我也不用再花時間多說這麼多。如何?? : : 那不然既然要一直爭論這問題,那請各位叫被警告的人上訴到小組版,由小組長來判斷 : : 我的判決有無錯誤,這樣最直接,大家也不必爭論了。 : : 請弄清楚程序,被判罰者不服提出上訴小組版,而後小組長才會請我去答辯,所以 : : 正確的流程是那兩個被警告的版友需自己上訴到小組版,而後才會輪到我去答辯, : : 當然如果他們不送,只能視同接受判決,那就是要不按照現行作法,要不現在的投 : : 票繼續到完成為止。 : : 推 cute781217: 他提到你過去的行為 但是你主觀認定他討論他板事務 12/22 19:58 : : → cute781217: 所以是不是你認為你是板規 模糊地帶也是你說得算? 12/22 19:58 : : → cute781217: 他到底討論到MAGIC板的什麼事情了? 12/22 19:59 : : 請看版規五: : : 五 板主對於使用者犯行不嚴重 或犯規在模糊地帶 挑戰板規界限者 : : ^^^^^^^^ : : 例如 討論與七龍珠無關話題 玩文字遊戲 : : 則警告一次 再犯水桶一個月 : : 既然你都說是模糊地帶了,謝謝妳幫我解釋,所以依據版規五警告完全合法規。 : : → cute781217: 這跟時間點有關係嗎? 是因為你說除了三四外你有自行 12/22 20:00 : : 有阿~既然F的推文是今天下午發生的,在(昨天晚上)的時間點,你以何""當下時空背景"" : : 的證據說我是(版主即版規都我說了算)?? : : → cute781217: 裁量過嗎? 所以我才貼這個出來 12/22 20:00 : : → cute781217: 所以你承認啊 你是板規你說得算啊 並且除了三四外 12/22 20:02 : : 版規三寫得很清楚與七龍珠無關啊,他那句推文,你麻煩找個跟七龍珠有關的任何字句 : : 出來給我,哪怕一個詞都可以,請找~ : : 本人於推文中提到版主視自己為板規是有依歸的,板主始終緊抓版主裁量權,他對板規 : : 擁有最終解釋權,而私自擴大解釋將管文章的板規三用來管板友的推文,並自認板規四 : : 為板規三之補充條例,但板規中卻無補充條例的說法,另外推文發生爭議板友一個推文 : : 要讓板眾了解版主的過去也被視為討論他板事務而遭到水桶,如按此規定版主也在系列 : : 文中提到男版及八卦板是否也同樣是討論他板事務?為何版友就需要被水桶? : 請注意,是有版友先提到別版的事,我只是被動回應,屬正當防衛。但f版友的情況 : 是他主動將它版事務和紛爭帶入本版。 小組長處處在為你留臺階不當眾讓你難看,我真的不懂你是真的看不懂還是真的如 Danny74講的那樣啊?如果今天只是PO某人在某板做過什麼這樣就叫做討論他板事務 那這樣你昨天在龍珠板 #1ON2n8rv中與y50討論它板事務你是否也該自請水桶?還是 你又要說你只是回應他而已?那frankieeeee也只是回應板友你這個人到底是怎樣, 而貼出你過去的言行讓大家了解。 所以最後還是要申明我認為我講得你認為版主即是板規 板規解釋你說得算 投票門檻 你說得算,這句話中一點錯都沒有,在你口中同樣講它板事務frankieeeee要被水桶 一個月,而你自己講八卦、男版甚至公開討論magic_center就沒關係,因為是回應別人 而已,所以你是無辜的,而板規三管文章是否可擴大解釋管到推文也是你說得算,而板 規四中的謾罵在大家都知道板友只是說語助詞,而只有你感覺在謾罵而隨意給人警告, 當被打臉後連最基本的道歉都做不出來?難道你家人沒教過你做錯事就認錯改過嗎? 另外針對你所說的你的投票門檻不是鳥籠公投我給你以下的回應 gkc: 你的投票結果就證明我當初的說法不是鳥籠公投 gkc: 所以申訴說是不會過的投票還說假民主,事實證明是錯的。 gkc: 既然都可以湊到43票何以湊不到41票?? 那只證明我的認定正確。 鳥籠公投法的問題在於反方只要不行使投票權即可達到杯葛的手段,因為只要贊成的人不 會每個都來投票,以100個人一般投票率七成來說,只有其中70個人會去投票,此時加上 至少50%以上的投票門檻就會使得反方只要有21個人(不到25%反對)不去投票表示意見即可 否決這個議案,今天罷免投票只在一天內有將近50個人投下贊成票不代表這個鳥籠公投的 設定就是對的,民主應是鼓勵大家出外表示意見,不管是贊成還是反對都應該表達自己的 意願,而鳥籠公投之所以受到抨擊是命題法基本上決定了這個議題會過或不會過,因為不 管是任何投票都不可能達到100%的投票率,因此決定議題的人可以很大程度操縱結果,在 反方可能只有25%的情況下通過或否決大多數民意認為是對的事情(法案、規定等),這樣 講你懂了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75.182.98.20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JapanBoard/M.1482566357.A.0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