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sos976431 : 你好像也差不多 我們一起走 ㄏㄏ01/12 08:06
為何沒任何處置?
請依法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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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依據版規,注音文的規範是版規一:
一、 注音文、廣告文、張爸文
立即砍文並警告一次 再犯水桶一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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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請問誰寄檢舉(引戰)的檢舉信給我?? 又誰寄版規4的檢舉信給我?? 幽靈嗎??
(小結)
但是,你沒弄清楚來龍去脈,就在版上發文說:
1/18 lovemusic □ [感想] 公然說謊及怠職
聲稱你有寄檢舉信給我,然後我公然說謊,擺明製造糾紛,因為你偷換概念,我說的是
沒人寄(引戰的檢舉信)給我,你卻當成我是在說(沒人寄檢舉信)。結果擺明製造糾紛。
然後又在文中寫到:
然後我也得到gkc的個人見解
我順著寫了一封解釋版規的信他沒有回
因此得到他的默認(沒有反對就是允許,這是gkc之前進行刪罷免文的邏輯)
他默認以下:
版規一二三都是規範內文
所以在他統治之下
用推文作廣告、求檔、色情、政治等都可以
因為版規很明顯是規範發文""內文""
我還問了既然無文可刪,版規載明的警告及水桶呢
很顯然gkc也不針對推文作警告
這是最新的版規解釋,有附上gkc自己說的佐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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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我沒判罰SOS是因為要件適法性的問題,我在組務推文中就有說,如果你已知情
那你這段話,要是真的有人照著做,版上豈不大亂??
文章代碼(AID): #1OUUlq09 (C_JapanBoard) [ptt.cc] Re: [判決] Dragonball版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JapanBoard/M.1484385268.A.009.html
退一步說,就算你不知情,也應該先問清楚,而不是用不實言論,製造版上動亂。
所以依據版規和站規:
1/18 lovemusic □ [感想] 公然說謊及怠職
首先~L發檢舉信給我是檢舉"""注音文""",而非檢舉引戰,所以確實沒人發檢舉
""引戰""的檢舉文給我。
再來,這篇屬於針對個人無關七龍珠的謾罵和引戰文。所以依據版規三水桶一個月。
又引用站規
第六條(違規行為之種類及內容)
本規則所稱違規行為,包含下列行為:
一、看板違規行為:
(一)未經作者同意,於看板轉載他人任何形式或內容之文章。
(二)未經同意,於文章中公佈他人之真實姓名、電話、住居所或其他任何非經本人
公開之個人資料。
(三)未經同意,公佈與他人間之水球及信件內容。但於申訴時作為證據資料並發表
於本站指定之看板,或依本站要求提出者,不在此限。
(四)重覆發表相似標題或內容之文章五篇以上,致影響看板秩序者。
(五)於文章中有挑釁他人之語詞或刻意製造紛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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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予水桶和退文判罰。
※ 引述《lovemusic (有人姓Hell)》之銘言:
: **經確認,本申訴不會拖延罷免程序**
: 事由:
: 由於對版規有所疑慮
: 曾去信詢問版主gkc,然最後gkc卻不了了之未做進一步答覆
: 而後又看見gkc之"未見檢舉"發言
: 故本人提出證據,原文完整呈現,此舉動意義在於表示當初疑慮並未獲得回應
: 卻遭引戰之罪水桶劣退。
: 已與gkc溝通此申訴案,然卻不了了之未做進一步答覆。
: 見解:
: gkc作為板主常有不充分回應的怠職慣性。
: 一方面於執法時責怪使用者不事先詢問瞭解版規
: 另一面私底下面對詢問又常不作回應
: 這本是一樁針對版規見解的延伸案
: 依龍珠版規定
: 未禁止使用者向版主詢問解釋,不論私信或公開,不論形式為提問或重述
: 乃因"未見檢舉"發言在先,而後我才對其言回應
: 以重述形式表達
: 並無使用謾罵字眼,發文內容無憑空捏造或斷章取義,內文引述自龍珠版主解釋
: 不認為有觸犯任何"引戰"的要件
: 主張:
: 恢復性質的:撤銷對本人的裁罰,包含水桶、劣退、以及恢復原文,
: 或恢復其他未提及之損害權利。
: 積極性質的:請gkc進行劣文法條化,向版友解釋其標準並遵照組務建議程序施行
: 若有需要也請將本案納入罷免之參考資料
: =============以下附件為本案原始文章================
: 作者 lovemusic (有人姓Hell) 看板 DragonBall
: 標題 公然說謊及怠職
: 時間 Wed Jan 18 05:05:09 2017
: ───────────────────────────────────────
: : 推 malosing : 對阿 你不想桶的 就不用先桶在新設板規 01/16 23:32
: : → malosing : 你想桶 想刪的 就可以先處理後補板規 01/16 23:32
: : 推 malosing : 板規4就有引戰處理 板友檢舉他引戰 你在那邊注音 01/16 23:37
: : → malosing : 推文不處理 01/16 23:37
: : → malosing : 真的是人治板主 01/16 23:37
: : → gkc : 請問誰發檢舉信給我?? 01/16 23:49
: 我有檢舉哦,雖然我用意是要確認版規
: 他在16號推說不知,但在13號他才剛回完我信呢
: 作者 lovemusic (有人姓Hell)
: 標題 Re: 請問龍珠版規 (fwd)
: 時間 Fri Jan 13 23:15:16 2017
: ───────────────────────────────────────
: ※ 引述《gkc (冠元 大師)》之銘言:
: : 版規一說""砍文"",現在遇到一個問題,文章是別人的自介文,原PO也沒違規
: : ,所以無文可砍,所以版規一很明顯是規範發文""內文"",又如果依據版規四
: : ,針對推文的版規,裡面偏偏有沒有注音文這一項,所以為避免又有爭議,只
: : 好先不處理。
: 然後我也得到gkc的個人見解
: 我順著寫了一封解釋版規的信他沒有回
: 因此得到他的默認(沒有反對就是允許,這是gkc之前進行刪罷免文的邏輯)
: 他默認以下:
: 版規一二三都是規範內文
: 所以在他統治之下
: 用推文作廣告、求檔、色情、政治等都可以
: 因為版規很明顯是規範發文""內文""
: 我還問了既然無文可刪,版規載明的警告及水桶呢
: 很顯然gkc也不針對推文作警告
: 這是最新的版規解釋,有附上gkc自己說的佐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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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9.15.5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JapanBoard/M.1484822564.A.615.html
※ 編輯: gkc (36.229.15.52), 01/19/2017 18:43:25
→ lovemusic: 睜眼說瞎話--->"你在那邊注音推文不處理" 01/20 02:27
→ lovemusic: gkc作為板主常有不充分回應的怠職慣性。 01/20 02:30
→ lovemusic: 一方面於執法時責怪使用者不事先詢問瞭解版規 01/20 02:30
→ lovemusic: 另一面私底下面對詢問又常不作回應 01/20 0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