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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02-19/聯合晚報/05版/社會新聞】 記者林浚南/台北報導 限制球員轉隊 中華職盟球團違公平法 針對球團和球員間的終身約 公平會將導正 還球員自由 ----------------------------------------------------------- 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上午討論原中華職棒聯盟球員陳義信等10人, 檢舉中華聯盟下的六家職棒公司,以協議限制彼此事業活動,並以終 身契約不當限制球員轉隊自由,涉嫌違反公平法案,最後決議球團間 的協議有違公平法之虞,將進行導正;對於球團和球員間的終身約, 不得隨意轉隊問題,公平會也決定以行業導正方式處理,還球員較多 自由選擇機會。 向公平會提出檢舉的球員,大多是原隸屬中華職棒聯盟,現已轉至那 魯灣聯盟任教練或球員的職棒選手,包括原兄弟象的陳義信、洪一中 、吳復連,味全龍的林光宏、黃平洋、郭建霖、孫昭立,三商虎的康 明杉、陳正中,以及還留在兄弟象隊中的王光輝等10人。 這些球員向公平會指控說,職棒公司以「終身條款」及「片面不適任 條款」等,不當限制球員提供職棒技能服務及選擇服務對象之自由, 造成職棒球員供需市場之壟斷,已違反公平法中事業不得有聯合行為 、限制競爭和顯失公平等規定。 公平會從去年7月接案後即展開調查,期間並參考美日等職業運動歷 史久遠等國家的處理經驗。美國的公平法是不管職棒,但管職籃和美 式足球;日本的「公正取引法」(公平法)對職棒也不列入適用的範圍 。公平會表示,因為職棒球團間的協議發生在公平法實施之前,因此 對於球團間現行協議,準備以行政指導方式介入,暫不對球團處分, 而是全面進行導正。 公平會上午的討論相當激烈,副主委蘇永欽、委員蔡英文、鄭優等人 ,都主張對此案須有妥適的處理,最後意見趨於一致,採「行業導正」 方式。公平會說,在做成決議後,職棒各球團間現行以協議限制球員 轉隊或自由離隊的做法,就得被打破;對於球團和球員的契約問題, 則主張回歸到勞動契約層面處理,公平會不介入。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9.238.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