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奇摩看到一篇關於手機強迫症的新聞。
突然覺得 我們不也是嗎?
當然 心理疾病的認定 必須要是『影響到自己與他人生活』的前提下,
才得以認定『生病了。』 否則都只算是個癖好、或是上癮。並無大礙。
但想到每天工作一結束,便是看手機有沒有來電跟簡訊,
回家一上網路,便是開社群網路、開郵件,看有沒有新通知、新郵件。
更早以前還是打開部落格有沒有人回應。
就怕有新消息不知道或是有人連絡不到自己。
其實,也怕什麼也沒有更新的空虛感。
然後,試著找新話題、新的心情、新的動態,
彷彿想要沒有痕跡的讓大家知道—『我在這裡噢』
有時候,怎麼寫,都騙不過自己—
我孤單寂寞覺得冷不要不理我不要忽視我我很有趣我很悲傷我很熱血我很搞笑
我很有想法反正快看我—
怎麼寫,表演的痕跡都好明顯。
更諷刺的是,這篇文章也是如此的渴求被觀看。
所有的人都是在一個看與被看的關係。
彼得布魯克說:當一個人在他人注視下走過這個空間時,這就足以構成一幕戲劇的全部。
把空間的定義拉大到虛擬世界。
認清吧,劇場無孔不入穿梭每個網頁。
社群網路你可以說她是個節目手冊或是一個戲劇博覽會。
智慧型手機更讓你我無時不刻在好幾個平台進行演出。
我們早已中了表演慾的毒。並渴求更多的資源,只為了提供我們表演的素材。
2011台北藝穗節《10 SEC.》
—看得見的生活裡,所有看不見的十秒鐘。
演出單位:In A Second Group
演出時間:08/29 (Mon) ~09/02 (Fri) 每天 19:30
演出地點:UrbanCore Gallery
粉絲專頁:http://www.facebook.com/pages/2011%E5%8F%B0%E5%8C%97%E8%97%9D%E7%A9%
97%E7%AF%80%E6%88%B2%E5%8A%8710-SEC/248062101876016
部落格:http://tw.streetvoice.com/writing/julie19891007/article/1328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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