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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冠小劇場覓新生 將開放排練
【聯合報╱記者何定照/台北報導】
2014.01.13 04:17 am
台灣歷史最悠久的民間小劇場「皇冠小劇場」,因台北市政府認定使用項目不符原登記,
停業兩年半。今年是皇冠集團六十周年、劇場成立卅年,劇場創辦人平珩表示,年後擬將
劇場轉型為開放排練場。
平珩說,根據現行法規,皇冠小劇場必須變更為營業場所才能繼續,且依法必須留一半地
當防空避難室,並打洞開兩座樓梯,「這樣根本沒剩多少劇場空間」,技術上也有難度。
曾在皇冠小劇場演出的黎煥雄「河左岸」劇團、莎士比亞的妹妹們的劇團建議,乾脆用開
放劇團彩排、試演形式,供民眾免費欣賞,讓皇冠小劇場以另類方式留存。
二○一一年台中阿拉夜店大火後,文建會發文各縣市,要求體檢表演場館。平珩說,位於
皇冠大樓地下室的皇冠小劇場,當時被認定地目是「防空地下室」,不得做為演出場所,
劇場只得暫停。
平珩表示,當年她將皇冠大樓地下室停車場變為劇場,動機來自在紐約留學時看到各種閒
置空間變成的劇場;然而「卅年過去,台灣連小劇場法都沒有,小劇場設置規定竟得等同
夜店、卡拉OK。」
平珩指出,小劇場不像許多營業場所賣吃賣喝,最多也僅容納一、兩百人,消防安全門檻
應相對較低。她認為,台灣應有小劇場專用法規,才能讓小劇場有機會成為培養藝術新血
的搖籃。
再現劇團創辦人、導演葉志偉曾經營「再現劇團」劇場五年,也深感台灣沒有小劇場法的
窘境。他們將場地作為劇團基地並開放外租,卻常面臨消防局、警察局關切合法性,讓他
們決定關門。
眼見目前許多劇場利用咖啡館二合一經營,葉志偉感嘆:「難道不會煮咖啡,就沒資格開
劇場?」
皇冠小劇場在台灣小劇場史上具指標地位,停業前曾是台北演出最頻繁的小劇場之一。早
期的屏風表演班及優劇場、傳奇的臨界點劇象錄劇團等,都曾在此演出。
【2014/01/13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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