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ome99888 (藍天驕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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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漏看附註文 建照未符合 廠商出包 水源劇場再砸五千萬
時間Tue May 3 09:25:02 2011
原文網址:
http://news.chinatimes.com/reading/110513/112011050300310.html
漏看附註文 建照未符合 廠商出包 水源劇場再砸五千萬
2011-05-03 中國時報 【潘欣彤/台北報導】
位於台北市公館水源市場十樓,
號稱將成為全台首座「定目劇場」的水源觀光劇場,
昨傳出因未完成使用執照變更,目前仍無法作為「劇場」使用,
市府甚至動用第二預備金,再砸近五千萬施作消防工程,好通過變更。
議員痛批浪費公帑。
郝龍斌上月十八日才開心宣布,水源觀光劇場將成全台首座「定目劇場」,
但昨卻被多位民進黨議員「抓包」,指出建物使用類別仍是「一般事務所」,
根本不是可集會、表演的「公共集會類場所」,
不合建築法規情況下,劇場當然無法對外開放,更遑論表演。
市議員李慶鋒更指出,市府去年底發現要變更建照使用目的,需重新檢討消防設施,
竟未找當初承包商要求其負責,而是自行動用第二預備金,
編列四千九百多萬元預算,施作「消防安全逃生工程」補救,
僅罰廠商兩百萬元了事。
李慶鋒說,九十七年時,前台北市文化局長李永萍用擴大內需經費,
耗資一億四千多萬元,利用水源市場十樓閒置空間,
改建成有五百個座位的「觀光劇場」;
但九十八年十月底完工後,因遲遲找不到進駐之藝文團體,再度閒置近兩年,
如今再因使用目的不合延宕,「市府一再做出錯誤決策,難道不需有人負責?」
對此,市府文化局副局長陳冠甫解釋,因監造廠商「漏看附註小字」,
未索取建照詳細資料,導致規畫時,
未提升消防安全設備至符合「公共類集會場所」等級,
屬「不可歸責於廠商責任」,因此市府才動用第二預備金。
建管處亦證實,文化局在上月廿七日,送交變更申請,目前仍在審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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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ome99888:民國97年,最好文化局長就可以主導一切啦,她的老闆呢? 05/03 09:26
→ Atica:這新聞還真是看一次 氣一次 =.= 05/03 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