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ome99888 (藍天驕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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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執照無法可依 文化局:協助改善
時間Thu Jun 2 09:17:29 2011
原文網址:
http://news.chinatimes.com/reading/110513/112011060200486.html
執照無法可依 文化局:協助改善
2011-06-02 中國時報 【汪宜儒、周志豪/台北報導】
除了皇冠小劇場、牯嶺街小劇場等小劇場演出重鎮,
因使用登記執照不符或根本沒有使用執照,面臨暫停營運或妾身未明的窘境。
事實上,近來的表演團隊更時興在特殊空間演出,
從咖啡館、髮廊、餐廳到藝廊,激盪出不少精彩的創作成果,
但若以建築法規以及使用執照來看,其實這些通通不合法,就算想守法也無法可依。
以台北市文化基金會近年舉辦的台北藝穗節為例,期間使用咖啡館、髮廊等特殊空間,
但演出前由北市府開了一個跨局處的協調會,委請消防局協助勘察空間,
以申請臨時性許可的方式取得特殊場地使用演出權利,避開可能的違法情事。
基金會藝術節統籌部節目部經理的王惠娟對此表示,
「這種臨時性的使用申請,只是護身符,並不是解決問題的辦法!」
資深劇場人王友輝表示,公共場所安全很重要,但台灣劇場界缺乏小型演出場地,
皇冠經營多年,協助政府促進劇場生態發展的功能有目共睹,政府該出手協助。
至於歸文化局管轄的牯嶺街小劇場,政府更有義務讓他合於法令,
絕不能怕花錢、怕麻煩就擱置不理。
台北文化局長謝小韞表示,皇冠小劇場已蓋卅餘年,
興建時的建管法規與現在要求事項皆大不同,
已聘請專業建築師協助、輔導皇冠小劇場盡速改善。
謝小韞說,文化場域有獨特需求,與建管法規確實較有扞格。
基於讓文化展演能有更自在的發展空間,
相關法令在落實時,如能與文化需求有溝通空間,會更臻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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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1.74.216.141
→ home99888:不只皇冠,連牯嶺街都受害了@@" 06/02 09:18
→ home99888:令人好奇的是,牯嶺街本屬文化局,卻仍遭建管處發公文要 06/02 09:53
→ home99888:求改善,到底是建管處太嚴,還是文化局沒考量周全? 06/02 09:56
→ welly0923:建管處和文化局的考量點未必相同喔 06/02 09:59
推 snepwcl:我真的覺得,那是市政府自己要去搞定的,怎麼是委託出去了 06/02 10:41
→ snepwcl:然後要營運團隊自己處理的荒唐事,文化局跟建管處自己要打 06/02 10:42
→ snepwcl:架麻煩不要這樣搞,再這樣未來還有誰要接手啊= = 06/02 10:42
→ sunnychu:相較之下 花大錢搞硬體至今還不能用的水源劇場... 06/02 12:01
推 pinktako:太可怕了!晚上才看到報紙寫。 06/02 22:48
推 owenx:可以花幾十億蓋個大劇院,不肯花一兩千萬弄個小劇場...... 06/04 00:31
→ owenx:台灣政客真的是只知道選舉不知道什麼叫做文化的一種生物... 06/04 0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