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你們系所或是社團需要借用廚房 請詳閱以下規定
(1)借用廚房或社團器材規定
‧必須是以「系」或「社團」名義借用,必須提出企劃書或活動證明。
借用廚房需下載二活廚房書借用申請書填寫
http://homepage.ntu.edu.tw/~b93610136/borrow.doc
借用器材則須下載蛋研社器材借據填寫
http://homepage.ntu.edu.tw/~b93610136/borrow2.doc
以「系」或「社團」名義的意思就是廚房並不開放"私人試做"
因為借用範圍太廣我們便無法維護廚房以及器材安全,這點還請大家見諒。
‧試做時間分為早0800-1200 下午1200-1600 晚上1600-2200 三個時段借用
借用一個時段一個家別須繳交100元器材借用費(此費用包括非耗材使用)
另外需支付押金200元(此費用於確認廚房清掃乾淨及器材無誤之後會退還)
有損害的器材照價賠償並不退回押金﹙可抵器材費﹚。
‧借用器材契約內容包括:負責人姓名(需攜帶系或社章)、聯絡電話或方式、
借用器材項目數量清單、借還時間,數量上限為四家櫃,
以不影響社團活動為前提。使用後需要歸放原位、清理乾淨。
‧借用廚房契約內容包括:負責人姓名(需攜帶系或社章)、聯絡電話或方式、
企劃書或活動證明、借用廚房家別、借還時間以及"社團保證人簽名",
以不影響社團活動為前提。其他規定同第二項廚房試做規定。
社團保證人需為蛋研幹部,在試做當天需全程陪同
並且擔負有問題聯絡不到借用人之後的所有責任。
(2)借用廚房試做人員規定
‧清洗器具請到廁所清洗 不可以在廚房的水槽清洗 否則淹水自行負責清理
‧有社課﹙每週二、三晚上﹚當天,試做時間只開放到17:00,
需及早清廚房給接下來的教學做準備。
‧請自行準備盛裝產品的容器 不可以使用廚房模具帶走
‧借用廚房繳交的器材使用費包括可以使用廚房提供的非耗材材料
非耗材材料有以下這些東西:
1.鹽巴 2.小蘇打粉 3.香草粉(精) 4.泡打粉 5.塔塔粉 6.肉桂粉
7.抹茶粉 8.蘭姆酒 9.防潮糖粉 10.防潮可可粉 11.玉米粉
12.吉利丁粉 13.吉利T粉 14.色素
‧請自行攜帶紙巾或是抹布來擦拭器具 器材請一定要擦乾之後再放入櫃子
‧試做完畢 請蛋研幹部幫忙確認點收器材 並依照器材配置圖擺放整齊
‧垃圾請打包好再丟棄 包括鮮奶油 蛋 巧克力 請都不要丟在水槽
請丟入垃圾袋丟棄
‧試做完畢需將桌面整理擦拭乾淨,一定要拖、掃地,垃圾打包乾淨
確認關閉烤箱總電源 空調以及門窗後 方可離開。
‧如被發現未遵守規定的社團或是系所 將停止外借使用廚房
並且沒收押金
(3) 借用廚房請聯絡蛋研負責人 農推三 黃靜瑩 pttid:hitomi205
如有任何疑問歡迎提出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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