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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特異功能社 組 織 章 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社名稱為台大特異功能社。 第二條 本社正式登記為台大編號第八九九號社團。 第三條 本社成立宗旨如下:為增進學術文化之多元性,提供大眾探討特異功能領域之園 地,乃創立本社。 第四條 凡對特異功能有興趣之各界各年齡層之台大校內外人士,均可加入成為本社社員 。(繳一次終身免社費) 第五條 凡曾經繳納過社費並持有收據者皆為社員,社員不分年齡、男女、宗教、種族、 黨派、階級,皆享有同等權利及義務。 第六條 社員有參加本社活動,出席社員大會及分享社內資源之權利。 第七條 社員有繳納社費,服從社長決議、遵守章程之義務。 第二章 組織與幹部 第八條 本社目前設有社長一人,對外代表本社,對內負責社務之安排及社章社產之管理 。(社章僅限社長可持有,勿隨意交赴他人使用,否則未加社長私章一併使用一律視為無 效) 第九條 本社未來擬增設下列各部門     1.學術部- 推動、處理本社之學術活動及文化工作。     2.活動部- 負責本社各項活動之統籌規劃、執行。     3.公關部- 負責處理本社一切對外事宜。     4.宣傳部- 負責本社活動之文書及宣傳工作。     5.財務部- 處理社內財務及其它庶務事項。 第九條 選舉方式及任期     1.選舉方式:社長之選舉方式為將卸任之社長提名,經由社員全體同意而任命 之。(其他幹部皆由新任社長指名接任)     2.任期:社長之任期以一年為基準,可無限連任。     3.交接時間:社長之交接時間為寒假至每學年第二學開學前。 第四章 經費 第十條 本社經費來源如下: 1.社員繳納之社費 2.學校補助活動費用 3.各界人士贊助 4.其他收入 第十一條 本社各項經費運用均須社長核准通過始可有效。 第十二條 請領公款一律憑收據店章實報實銷,並請於花費前事先知會社長,由社長核准 並交予用款同意書(上有社章、社長私章及簽名),此同意書應於請款時一併附上,始可 領款,否則一律視為無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6.7.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