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ukET (Mr. Alien)
看板EYESHIELD21
標題Re: [團購] 前言--關於團購的定義
時間Thu Dec 21 03:19:24 2006
<前文恕刪>
關於訂做球衣這點個人並不是很清楚,
所以可能沒辦法幫上什麼忙;
不過因為對之前某篇關於著作權法的文感到有點疑問,
就大概去查了一下台灣及日本的著作權法。
首先是日本的著作權法,相信大家也都知道日本的cosplayer相當的多,
但是卻幾乎沒有聽過有cosplayer因為侵犯著作權而被抓的消息。
這是因為在日本著作權的第30條及第41條有規定,
如果只是為了自己欣賞等目的而製作服裝,
將被認為是"私人用途",而不構成侵犯著作權法。
不過如果穿到不想穿後拿去賣(可被視為營利行為)的話就請小心點了...
如果說是穿去同人誌會場,
只要沒有任何營利行為因此產生(利用角色製造人氣等),
也不會侵犯到著作權法。
因此,只要購買隊服的板友們沒有穿著衣服賣東西,
或是把辛苦買到的衣服拿去那個有什麼都不奇怪的地方賣,
在日本的製作權法上是沒問題的。
至於台灣的製作權法,第51條也聲明:
供個人或家庭為非營利之目的,在合理範圍內,
得利用圖書館及非供公眾使用之機器重製已公開發表之著作。
合理的範圍當然滿見仁見智的,
不過關於著作權保護之範圍台灣的規定的並無日本嚴謹,
本國著作權法第十條之一:
依本法取得之著作權,其保護僅及於該著作之表達,
而不及於其所表達之思想、程序、製 程、系統、操作方法、概念、原理、發現。
因此此類型並不受著作權法管制也不是沒有可能。
其實看著日本及台灣的cosplayer,
關於這方面觸法的機會應該不高。
不過如果想要買個保險,先取得作者的同意,
個人可以幫忙寫信寄給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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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外話,有個國家比較龜毛,
很想把本國第十條之一不包括的全都放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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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5.232.138.202
推 LebronKing:推!! 雖然作者應該不會理我們XD 12/21 03:26
推 greedypeople:真專業 推一個 12/21 03:42
※ 編輯: LukET 來自: 125.232.138.202 (12/21 04:04)
推 SJame:這是否代表某個BL說去找律師其實是唬爛? 12/21 04:42
推 evilmask:推,專業 12/21 09:43
推 aaasahi:LukET兄好久不見了,還在報效國家嗎? 12/21 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