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cottding (風風)
看板EatToDie
標題[新聞] 餐廳若未註明 消基會:民眾可拒付服務費
時間Mon Mar 23 16:49:05 2009
先消毒
我知道貼出這篇一定會引起筆戰,但希望大家手下留情
留白一下
來源: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0323/1/1gj5y.html
餐飲業加收10%服務費引起爭議,消基會表示,餐廳業者收服務費是於法無據的,但因為
行之好幾年,已經成為一種約定俗成的習慣,民眾也大多接受;不過消基會也提醒消費者
,如果餐廳沒有事先告知有10趴服務費,民眾是到付費時才知道可以拒付。
台中一家牛排館因為客人未付10趴服務費,要求母親把小孩留店當「人質」,氣得這位母
親大罵「以後誰敢來這家餐廳消費」。其實台灣許多餐廳收取服務費行之有年,但消基會
指出,在法律上沒有相關的規定,也就是說,餐廳業者收服務費是於法無據的,消基會董
事長謝天仁說,法律上沒有這樣的規定。
不過餐廳收取服務費幾乎已成為一個約定俗成的慣例,尤其是比較高檔的餐廳,一般而言
都會收取服務費,民眾接受度也愈來愈高,鮮少出現像這次的服務費糾紛;但消基會指出
,業者也應該善盡告知的責任,如果餐廳或菜單上沒有註明要收取服務費,民眾可以拒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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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4.142.114
推 hoticehot:一直不懂,收的這10%服務費是到哪了? 服務很爛沒服務的 03/23 16:59
→ hoticehot:也還是要付10%不是,有時候真想拒付! 03/23 16:59
推 librastw:需要革命烈士 03/23 17:07
推 shaffer:我的話還是會堅持服務差的餐廳拒繳服務費 03/23 17:09
→ shaffer:上多少菜我繳多少錢,給多少服務我繳多少服務費就這樣 03/23 17:10
推 JUSTOUR:請問S大有真的拒付過嗎?可不可以分享實例呢?因為我有時想 03/23 17:22
→ JUSTOUR:拒付,可是怕被店家當場羞辱之類的,得不償失= = 03/23 17:23
推 aova:不用分享實例啊 這本來就違法 店家羞辱 直接報警即可 03/23 1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