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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廳:辣中間 麻辣火鍋  地點:台北市信義路 時間:2013年11月 有圖有真相版http://findse.pixnet.net/blog/post/315204950 冷冷的季節,來個熱呼呼的麻辣鍋,飄散的麻辣香氣和口感,是我無法抵擋的誘惑。 此次來到了位於台北市信義路四段的-辣中間,來個分享吧。 店裡的空間還算蠻大的,還有地下室。我們是在假日中午12:30抵達, 蠻訝異在這個時間點,居然沒什麼人。約莫半小時後,一樓已幾乎坐滿了 採自助式的食材拿取方式,但肉類則是現點才送至桌上。 辣中間的食材種類並不算多,就只有如下圖的冷藏櫃為其區域, 但火鍋配料該有的基本主角和配角食材都含蓋在內, 我最愛的麻辣主角-肥腸當然也在其中,所以對我而言不至於到不滿意的狀況。 特別推薦這個魚片,我不知道怎麼稱呼它,姑且叫它白胖胖好了, 入鍋煮熟後,肉質之鮮嫩,再加上麻辣湯汁的調味, 我一個人就吃了至少六塊,太讚太讚了。 讓我更訝異的是居然還有魚下巴和南極野生冰藻。 特別是這野生冰藻稍微入鍋川燙過後,加上些許醋和麻辣汁混入, 就成了一道清爽的小菜,可以試試看喔,若覺得不好吃,那就不要吃了。 (這這這,擺明就是敷衍嘛) 從肉質的顏色就可判斷其新鮮度,實際入口後,果真讓人滿意。我不吃牛和羊肉, 只吃豬和雞,朋友每次問我為什麼,我都很難將真相告知, 因為每次說完,朋友都會回我,那豬和雞就不可憐啊, 因此,大家也應該知道我不吃牛和羊的原因吧。 後來我就只講個人習慣,嘿嘿,果然就沒有人吐嘈了。 鍋底的鴨血也十分麻辣入味而不嗆。 此次麻辣湯頭選擇小辣,味道很好,不是那種只用辣油調出的口感。 雖然有很多健康報導要大家不要喝麻辣湯汁, 但我還是習慣將麻辣湯和清湯混合,一起喝下,這滋味才是吃麻辣鍋的必要之道啊。 辣中間有提供知名品牌的冰淇淋,但我不怎麼愛,因為它太甜了。 反而是隔櫃的明治冰淇淋實在是讓我會想再來的原因之一。 你們一定要吃吃看這明治的鮮奶與巧克力雪糕, 哇,好好吃啊,雖然也稍甜了些,可是我就愛啊。 整體而言,辣中間的表現有一定的水準品質,在價位上也算親民, 改天也來這辣一下吧,反正只會辣到舌頭中間,左右邊都不會辣到嘛。 店家地址:台北市大安區信義路四段199巷18號 電話:02 2700 6057 D  ======撰寫文章前請用 Ctrl + v ,將本行以下說明文字完整閱讀====== 發文前,請務必留意板規 3.2 與 6.3 相關規定 3.2 板友接受餐廳招待或參與試菜之情事(含使用免費兌換票券、口碑券), 均需依規定使用本板預設之 [招待] 格式發文, 並於文章第一行保留明顯提醒字樣: 「本文為作者主動接受餐廳招待或使用免費兌換票券之用餐經驗分享」 如為自他板轉入之文章,亦需編修加上此行文字。 若經板務標註提醒仍未修正,板務將於24小時後進行懲處, 文章將劣文退回,並水桶禁言至少兩週以上(視情節而定) 假使板務已標註提醒,發文者卻逕行刪文,以規避懲處行為, 板務將先予以判定警告一次,累犯則將依照 6.3開罰, 情節嚴重者,不適用此一規定。 6.3 使用 [食記] 格式發表之文章,均需為板友自行付費之消費經驗分享, 假使有無償接受餐廳招待或參與試菜之實質情事, 請務必依循板規 3.2所述,改用 [招待] 格式發文。 如板友未自我揭露受招待之實情,意圖欺瞞,偽裝為正常食記, 經其他板友檢舉或板務知悉,且經板務查證屬實,將不再標註提醒, 視為情節重大之刻意、惡意行為,該 [食記] 文章予以劣文退回, 發文者亦將列為本板不受歡迎使用者,永久水桶假使日後有分身帳號發文嫌疑者,該帳號亦將予以相同懲處。 如違規原文在板務予以懲處前已逕行刪除 板務亦將至 ID_Problem 板申請補增加劣文。 下列項目請儘量提供完整資訊,至少需填寫前四項至「電話」為止。 其他資訊不明而無法填寫或附註者,請按 Ctrl + y 刪除。 標題請勿另加個人名稱或其他評斷用語。 如經板務標註提醒仍未修正,將於24小時內刪文,不另通知。 若有累犯(一週三篇以上),將劣文退回,並水桶禁言兩週。 標題格式: [食記] 地區- 餐廳名 分店別  ======送出文章前請用 Ctrl + y ,將本行以上說明文字全數刪除======  ──────────────────────────────────────   餐廳名稱:   消費日期:  ____ 年 __ 月   地  址:   電  話: 單人限制:      價  位:   營業時間:   可否刷卡:   優惠資訊: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0.251.50.213
typewang:我們都講吃完屁股會辣 所以叫辣中間... 11/29 1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