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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qtaro (Homo Viator)》之銘言: : ※ 引述《ivanos (No.38, "Prague")》之銘言: : : 比較成熟的utilitarianism不會支持奴隸制的。 : 這是什麼意思呢? : 就我對功利主義的理解 : 實在無法想像它會一直支持特定的制度 : 反倒是在不損害穩定性的情況下盡量因時制宜 : === : 今天在書店把《基本人權》第壹章翻完 : 對他講的功利主義,我覺得沒什麼問題 : 「功利主義者邊沁反對殖民」跟「功利主義可能會支持殖民」這兩件事並不衝突 : 只要邊沁跟任何一個可能的功利主義者對「總合快樂」的計數不同, : 兩位原則相同的功利主義者就可能會有不同的結論 : 倒是其他的部分,讓我看了十分難過 : 把人權講得重要,但連一個很基本的論理都沒有 : 為何重要?如何重要?跟政治上其他的價值相比又如何? 關於這個問題,我想起兩百多年前英國保守黨議員Edmund Burke說: By having a right to everything he wants everything. 關於論證權利正當性,依照社群主義說法,應該基本上是無解的 '可以看江宜樺老師的自由民主社會中的個人權利 (之前那篇文章提到的標題打錯了,如何論證一文只是文章中一個綱目) 或看MacIntyre的美德之後 自由主義者如R. Deworkin或兩百多年前跟E. Burke論戰的Thomas Paine 都認為人有基本權利,認為現代社會的成立就是為了實現最大程度的個人權利 R. Deworkin還說了一句很有名的話: Individual rights are political trumps held by individuals,而衡量權利多寡的方式,往往視其能對抗多少集體性目標壓力,人之所以 有權利,完全是因為他是人(和康德 羅爾斯很像) 而社群主義者則認為權利是近代產物,無中生有的,欠缺社會基礎,只是空泛的口號,而由 於空泛的口號被當成真理來實踐,因此現代社會秩序崩解,MacIntyre認為根本無個人權利 ,而且試圖證成權利正當性且普遍性也將終歸失敗, 之前講的Deworkin主張權利有某種自然屬性,(因為此處接下來看不懂,所以….) 但MacIntyre譏諷說:當一個道德哲學家必須引進直覺的概念時,多半表示其論證已經山窮 水盡了…,Deworkin承認這些所謂自然權利的存在無法證明,但又辯稱即使一個敘述無法 被證明,也不表示那個敘述就不真實,這種說法當然沒錯,但是別忘了我們也可以用同樣策 略去辯護獨角獸與女巫的真實性 ~社群主義者很呼應Burke的話~ 雖然MacIntyre講的很有道理,不過要我放棄個人權利去依照亞里斯多德的目的論 活出美德@__@,我覺得很難 : 人權可以避免奴隸制,那可以避免契約中或明或暗的剝削嗎? : 這些問題,即便是簡略地回答,也不應該忽視之 : 那種理所當然就認為人權很重要的樣子我讀了就很頭大 所以說,很多權利都被當成理所當然來claim的 不然沒辦法說明它為什麼重要 因為By having a right to everything he wants everything~~@__@ : 又,把人權跟父權對立觀之 : 而且對任何有父權可能的政治安排都避之唯恐不及 : 老實說我覺得不是什麼健康的態度啦…… -- 為什麼我知道的比別人多?究竟為什麼這樣聰明? 因為我從未浪費時間精力在想那些不是問題的問題 譬如宗教救贖的問題 我也不知道為什麼我是有罪的 <<看這人>> Why do I know more than other people? Why, in general, am I so clever? I have never pondered over questions that are not really questions. I have never waste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203.67.89.27 ※ 編輯: BBMak 來自: 203.67.89.27 (08/24 19:28) ※ 編輯: BBMak 來自: 203.67.89.27 (08/24 20:19)
stasis:Dworkin.. 推 140.112.211.25 08/24
BBMak:thx 推 210.66.245.113 0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