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ivanos (像他這樣一個知識份子)》之銘言:
: 最近的新聞出現義守大學某延畢生藉著可以優先選課的制度,
: 以一兩千的價格在網路上公開販售他選到的課,
: 而校方則以行為偏差、嚴重影響校譽為由準備對該學生作出重大處份。
: 這是一個有趣的問題,
: 就像之前吳聰敏教授在課堂上為同學提供另一個看待黃牛的思考方向,
: 從經濟學的角度來看,
: 該學生的這種行為是否真的有錯?
吳教授的經濟學什麼時候開始談道德的對錯?
: 首先,以義守當時的選課制度來說,
: 那個學生去選課沒麼爭議,
: 爭議是出在他去「賣」的這個動作,
: 那麼請思考「買賣」這個動作的本質:
: 雙方就雙方想要的goods作「交換」的行為。
: 如此,有什麼「不道德」的理由?
這要透過比較不同的道德體系與情境來判斷:
吃人肉在我們的社會裡不道德,但某些社會則不是如此
在太平盛世不道德;在兵荒馬亂、飢荒時卻能為人所接受
從經濟分析轉到尋找「不道德」的理由,
這就是所謂的跳躍式思考吧
: 有人說了,他的這種行為會影響到其他人的「權益」,
: 這就有趣了。
: 什麼是「權益」?權益是屬於大家的。
: 顯然義守學生「選課」的權益與自由沒有受到買賣的影響,
: 受到影響的只是選上的容易程度而已,
: 因為多了一個另有目的人去選,
: 讓本來想上課的人比較不容易選上,如此而已。
: 上課的席次,有人需要,而名額有限,
: 大家只好多付出努力的成本去取得,
: 而這位同學不過是將這種成本貨幣化了。
921 賑災時,也有人假裝災民,把領取的救濟物拿來賣
這情形一樣有趣
什麼是「權益」?領取救濟物的權益屬於大家的
既然領取的權益與自由沒有受到買賣的影響
受到影響的只是領取的容易程度而已
因為多了一個另有目的人去領取
讓本來想領取的人比較不容易領到,如此而已
救濟的物品,有人需要,而數量有限
大家只好多付出努力的成本去取得
那些人不過是將這種成本貨幣化了
: 而且,嚴格來說,
: 在義守師生以泛道德的眼光看待這個事件以前,
: 有哪一條法律規定不能去「賣」?
: 顯然沒有。
嚴格來說,關於合法性問題的討論
沒有人連法條都不引,也不說明法律的層次與範疇
直接用一句「顯然沒有」來回答
建議 ivanos 先修一門行政法
或是翻閱吳庚的《行政法之理論與實用》
等建立基礎後,再來談這問題
屆時回溯前塵往事,比如軍校學生退學事件、長庚蹓鳥事件
也會比較有概念
: 更何況,有人賣不代表有人一定要買,
: 你不去買人家付出(或許更多)成本得來的東西,
: 就算了,何來侵害之有?
該生是依靠延畢生可以優先選課的制度而得
尚不能看出有比學弟妹付出更多成本
不然,至少也請你說明一下是用誰的成本效益分析
: 最後說個題外話,
: 就我所知,台大的機制似乎不曾發生這種情形,
: 必修課規定為本系優先且高年級必收,
: 問題不都解決了?
: 我是不知道義守的情況到底是怎樣。
那也要你真的花費時間心力從不同角度來觀察、研究過
(要是每個人都只用自己片面的見聞來闡述各種機制的優越性
問題還是無法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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