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OGHENRY (真心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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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討論] 買賣課程
時間Fri Sep 3 21:59:02 2004
※ 引述《fattest12 (believe2NN  )》之銘言:
: 我想這問題的關鍵不是販賣商品(所選到的課)出了問題,
: 而是取得這商品的過程出了問題,
: 如果今天該生並非以延畢生的特權取得該商品,
: 而是跟大家一樣的機率所選上,那麼他要賣,我想不會有人反對,
: 他這樣做反而能讓最想上課的人,能夠出高價取得。
: 但是問題就是出在他利用學校所賦予的特權,來將其成本內部化,
: 這樣顯然影響到了第三者,造成了外部性,因此他的成本顯然被低估,
: 應該還要再加上他所造成的外部成本下去考量才是。
: 所以由事後的觀點也可發現,該生會選過多的課,使該校學生的福利遭到損害。
: 結論就是該生這樣做學校是應該給予懲罰,而使其能考量到他所造成的外部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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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應該成罰 也有人覺得應該
只是我剛查過該校校規(有看走眼的話請糾正) 似乎沒有相關的法令可以逞罰
這樣的行為或許是存在於法規之外的漏洞
如果要用經濟理論的話 切以為必須符合理論的假設
: 個人觀點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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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0.85.208.75
推 fattest12:至於要如何處罰 我也不知道 就看校方囉 140.112.215.160 09/03
→ economist:校方該檢討的是選課機制設計而非懲處學生 128.151.253.249 0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