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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顧2010年中國發生的環境事件, 唐昊 認為,突發事件暴露出企業管理、政府監管和社
會體制的長期漏洞。 而相關部門不從自身找原因、填補管理漏洞,反而誇示其環保貢獻
,甚至將環保責任推給公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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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的環境事件如果用一個字來總結的話,應該是個“漏”字。從年初中石油公司成
品油管道渭南支線柴油洩漏事件開始,7月3日福建紫金礦業廢水洩漏污染汀江;7月
17日大連輸油管道爆炸引發海洋污染;10月22日韶關冶煉廠在生產過程中將近300公斤
鉈排入北江,造成嚴重水污染。國際社會也不甘寂寞,6月份 BP 在墨西哥灣鑽井平台
的漏油成為本年度最嚴重的環境災害。而這些污染物之所以頻頻洩漏,最終都可歸結為
是管理和監督層面巨大的體制“漏洞”所導致。
企業當然是造成環境污染的第一責任人。但問題是,大多數污染都不是一個事件,而是
一個過程。原因很簡單:只有污染積累到一定程度,其影響才會表現出來。環境污染後
果的滯後性意味著,雖然上述環境災害被稱為“突發事件”,但實際上都和日積月累的企
業長期管理失範有關。以紫金礦業污染為例,其對汀江流域的污染實際上已有數年的
時間,此次污染更是在其承認的9天前就已經發生。 但其第一時間的反應卻不是報告環保
部門或採取措施堵漏,而是對新聞媒體封鎖消息,瞞報事故,直至釀成難以收拾之局面
。2010年的環境災害多發於國有企業及與能源、礦產相關的產業,凸顯了這些企業管理
模式的陳舊,缺乏預警及罔顧公益等問題。在這個意義上,中國的環境污染就不單純是
經濟擴張的自然後果,而更像是一系列人為錯誤的結果。
除了企業管理上的漏洞,政府監管也存在著漏洞。在這些環境事件中,我們沒有聽到環
保部門強有力的聲音,一方面因為環保部門本身在體制內的弱勢(不過值得玩味的是 ,
在其由“局”升格為“部”之前卻在推動環保事業上更為積極),另一方面也是由於政府
與企業之間的關係過於密切,致使在事件處理上,行政和司法部門也未能盡到管理和裁判
責任。紫金礦業污染和中石油柴油洩漏事件中,受到污染影響的農民、漁民、沿岸居民
等得到的賠償難抵損失,污染的根源也並未根治。大連石油洩漏事故後,中石油更是想
出了天才般的“以投資抵賠償”的點子,在受害地設立了更大的油庫。在這些案例中,
環境事故的責任者鮮有遭到嚴厲懲處,政府相關官員還沒有擔負刑事責任和民事責任的,
受害者也未能得到滿意的賠償。環境事件不能得到公正處理,意味著類似事故的再次發
生將不可避免。
就更宏觀的視角來看,社會體制的漏洞助長了中國環境災害的多發。如在環境污染透明
度方面,公眾環境研究中心 對內地113個城市進行評估,發現包括北京、天津和杭州
在內的多個城市在2010年都有所退步或裹足不前。在一些環境災害中,新聞記者很難
在第一時間進入現場、掌握真相,部分記者甚至因採訪環境事件而被抓被打。地方政府
以“維穩”的名義拒絕及時公佈真相、限制媒體報導,使得社會監督力度大打折扣。但
掩耳盜鈴並不能解決問題。就是在這一年,中國的環境問題開始從隱性變為顯性。據
環境保護部應急辦處長稱,2010年1~7月份,環境保護部共接報並妥善處置突發環境事
件119起,比去年同期增長35.2%。 而7月底彭博新聞社的數據更為驚人——2010年前六
個月中國的突發環境事件上漲98%!在整個2010年,環境保護部共接報並處置突發環境事
件149起,涉及27個省區市。與此同時,“ 十一五 ”期間環境退化成本從5118.2億元提
高到8947.6億元,增長了74.8%。環境退化成本佔GDP的3%左右。更為嚴峻的是:而
由環境問題所引發的群體性事件在2010年也有所上升。這說明,雖然地方政府以維穩的
名義禁止報導一些環境災害,其對新聞的管制更加嚴厲,但實際上此種做法既不利於環保
、也不利於穩定。
令人憂心的是,儘管面臨如此嚴峻的環境格局,上述體制性漏洞迄今仍未得到正視。甚
至有相關部門不從自身找原因、填補管理漏洞,反而誇示其環保貢獻,甚至將環保責任推
到公眾身上的現象。此種消極的態度集中體現在2010年的兩個重要事件上:一是通過 拉
閘限產 來完成節能減排任務;二是政府動員公眾承擔片面環境責任。
2010年的最後一個月,新聞媒體集中報導一個“好消息”——本年度“節能減排”任
務順利完成,達到了十一五規劃目標。 這個消息讓人喜憂參半:節能減排達標固然是好
事,但各地方通過拉閘限電、被迫減產而達標的手段卻極為簡單、粗暴、落後和不可持
續。這固然體現了行政權力在一時間可發揮雷厲風行之效,但也說明企業在日常管理中
根本沒有把“節能減排”與實際生產結合起來。且不說減排指標本身的片面性、以及統
計數字準確與否,單是其最後出到連醫院用電、居民用電也被限電的地步,就讓企業和居
民都為“節能減排”付出了不該付出的代價。 雖然節能減排目標最後被“提前完成”
,但政府和企業在節能減排方面缺乏長效機制的弱點也一覽無遺。
與此同時,環保宣傳仍像以往一樣,傾向於使公眾承擔片面環境責任。2010年“6·5”
世界環境日中國主題:“低碳減排·綠色生活”,號召公眾從我做起,推進污染減排,
踐行綠色生活。這樣的環境日主題讓人無語:中國的污染主要是由於大企業管理不善和
惟利是圖造成的,卻要公眾通過“綠色生活”來解決,基本上屬於牛頭不對馬嘴。公眾
不是不應該為環境污染承擔責任,但問題是最大的責任者需要首先遭到懲處,才有助於問
題的解決。 同時,如何在經濟擴張的同時不觸發更多環境災難;在節能減排的同時不需
要拉閘限電,更需要公眾走出自己的生活,參與環境事務。也就是說,公眾在環保領域
最大的責任和作用其實遠遠不是片面的自我節約和保護環境,而是主動監督那些污染大戶
的行為和政府的執法力度——公眾參與可以促使一系列人為錯誤不再發生。但與這樣的
願景相反,在現實中公眾通過NGO參與環保和通過新聞媒體監督環保受到了體制性的阻礙
。
事實上,與環境責任被推卸給公眾相反,2010年環保真正的亮點恰恰來自於公眾參與的深
化:4月,公眾環境研究中心聯合34家國內環保NGO,公佈了《IT品牌供應鏈重金屬污染
調研報告》,向世界27家知名IT公司發出呼籲,要求其對供貨商進行審查;5月,綠色
流域和國內9家環保NGO聯合發布了《中國銀行業環境記錄NGO版》,倡導綠色信貸,減少
對“兩高”(高能耗、高排放)項目貸款;7月,環保NGO向上海和香港證券交易所發出
提示信,要求他們對紫金礦業故意延遲披露環境信息進行曝光。此外,NGO“淮河衛士
”給淮河沿岸農戶安裝生物淨水設備,阿拉善生態協會開展“綠色領導力”培訓等,更
意味著民間環保力量從組織和功能上走向成熟。事實證明,在信息透明條件下的公眾參
與,是填補企業和政府環保漏洞的終極舉措。中國公眾開始用調查研究、立法參與、污
染舉報、聽證建議、權利救濟、社會運動等方式,大規模參與和他們的利益和健康切身相
關的環境事業,並在此過程中結合成更具活力的公民社會,這才是2010年環境領域真正的
好消息。
唐昊, 華南師範大學 副教授,富布萊特學者,專欄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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