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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媒體或網址: http://www.chinadialogue.net/article/show/single/ch/2234-Why-obstacles- to-a-deal-on-climate-are-mountainous 馬丁 沃爾夫 2008年7月22日 要解決碳排放的問題,需要各個階層的參與者在至少一個世紀的時間內同心協力。然而,馬丁·沃爾夫寫道,現在需要的是嘗試。 八國集團首腦聲稱已經取得進展。這簡直是信口開河。 關於人為原因導致氣候變化的爭論有了新的變化:美國加入了。但是美國的加入,或者說 起碼布希總統的加入,既不是熱情的,也不是無條件的。尤其是在日本舉行的八國集團首腦 會議討論中,布希強調中國和印度必須參加。就這一點來說,他是對的,因為沒有重要新興 國家中的領頭羊的參加,氣候問題不可能解決。然而問題在於它們在什麼樣的條件下參加。 這樣一來,有關氣候變化是否真的是人為導致的以及人為原因導致了氣候變化的程度有沒有得到正確估計的爭論就會被忽視。我找到了一些有說服力的論斷可以證明行為的合理性。哈佛大學馬丁·威茲曼教授的主張尤其令人信服。他認為我們需要花大力氣來消除大災難的危險。反對這種觀點的人就不用再往下看了。 英國政府2006氣候變化年度報告的作者,倫敦經濟學院教授尼古拉斯·斯特恩在最近一篇很有意思的論文中分析了這些問題。他從一些簡單的建議入手:首先,大氣中二氧化碳的濃度為百萬分之四百三十,並且以每年百萬分之二的速度增加;其次,我們的目標應該是將其濃度控制在每百萬分之四百五十到五百之間;最後,為了達到這個目標,全球溫室氣體的排放必須在接下來的15年內達到峰值,並且到2050年為止減少50%,這相當於1990年的水平(大約是2005年水平的90%),到那時全球平均排放量必須僅?每人兩公噸。 歷史趨勢和現有的排放水平顯示出這樣的目標相對於現在的放任自流的狀態是一個多?大的轉變。每人兩公噸的排放量僅是目前美國排放量的10%和中國排放量的50%。然而,斯特恩爭辯說如果要重視風險,這個目標必須實現。等待的越久,情況就越糟,削減排放量的任務就越重,因?這些氣體能保持好幾百年。 但是如何實現呢?任何有關的政策都必須有效、高效和公平。讓我們依次檢驗這些標準。 為了能?生實際效果,相關政策必須能顯著減少排放量。這就意味著任何行業和幾乎所有國家都將受到影響。占世界近90%的人口且到2050年將?生全球排放量中的大部分氣體的發展中國家必須要做出實質性的貢獻。就這一點來說,布希是正確的。世界平均二氧化碳排放量的長期目標?每人兩公噸,它不允許任何國家大幅度超過這一數量。 這其中隱含的行業性限制也是很引人注目的,我們必須努力制止像砍伐森林這樣的行?,因?每年人類氣體排放中大約17%由它所造成;電力生?必須在2050年前實現無碳化;根據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預測,從現在到2050年期間將增加23億輛機動車,這個行業也必須基本實現無碳化。 高效的標準容易定,但很難接受:降低排放量的次要成本必須在全球各行業中實現統一。碳的價格,不管它是由"限額與交易"的排放機制所定,還是由碳稅或是以上幾種的結合體所定,都必須全球統一。中國目前是全球最大的排放國,收取排放費也是極其必要的。 中國每單位國內生?總值(相同的購買力標準)所?生的排放量是美國的2倍、日本的3倍,因此,最先進的技術必須盡可能在全世界範圍內推廣。然而,現有的低排放技術還沒有在全球充分推廣。斯特恩認?,如果能夠實現這一技術的全球推廣,到2030年?止,將每年可減少50-100億公噸的排放量(相當於2005年排放量的10%-20%)。 在開發和增加商用技術以及創造新的技術方面也必須花大力氣。由於我們所需要的技術尚不存在,這一現狀使得對要實現這些目標到底需要多少錢的估計只能是一種有根據的猜測。斯特恩所說的全球總產量的1%這個資料也只是一種猜測而已。 然而,如何實現公平才是最棘手的問題。全世界各地都必須減少排放量,但是不應該由所有 的人來承擔這樣的成本。有三種強有力的證據說明為什麼這樣的成本必須由高收入國家承擔:第一,是他們導致了目前這樣的問題;第二,他們的人均排放量仍然遠遠高於其他國家;第三,他們有能力承擔這樣的成本。全球現有的人類所排放的溫室氣體中有五分之三是由高收入國家造成的。2004年,美國的人均排放量是中國的5倍和印度的17倍。 但是,我們怎麼能夠在保證全球碳價格一致的同時,又能把降低碳排放量的成本加給那些富 ?方法之一就是為發展中國家降低排放量付費,但是也並不因他們沒有達到減排目標而對他們進行懲罰。其實這樣的機制已經存在,即"清潔發展機制"。它的主旨非常合理。但其難點在於如何定義和衡量標準,如何檢測實績和覆蓋所有國家。 但是不管這其中的難度有多大,斯特恩建議一直到2020年全世界都必須採取這種方法,這其間發展中國家也必須採取限制性手段。斯特恩認?,目前這種機制特別需要從一個以專案為基礎的機制發展?一個可能以行業特殊效率目標或技術標準?基礎的大規模機制。這種方法在中國和印度等新興國家能奏效嗎?坦白地說,我對此表示懷疑。但是,看起來這是唯一的出路。而且,就算在2020年讓發展中國家接受這些限制也必然是困難的,因?他們的起點是不平等的。 八國集團首腦聲稱已經取得了進展,但這簡直是信口開河。他們甚至還沒有開始達成所有必 須的協定,尤其是和那些發展中國家。他們只是在他們中間邁出了第一步。甚至在他們自己 國家裏,用來保證實現必要的減排目標,即到2050年為止降低75%--90%的排放量的政策還沒 有到位。 這是人類歷史上最複雜的集體行?。要解決這個問題,需要各個階層的參與者在至少一個世紀的時間內同心協力。然而,現在需要的是嘗試。如果不是我們,那麼是誰呢?如果不是現在,那麼是什麼時候呢? 來源:www.ft.com/ 金融時報有限公司2008年版權所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6.20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