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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媒體或網址:http://www.chinadialogue.net/article/show/single/ch/2295-Managing-the-global-greenhouse 2008年的北海道峰會上,八國集團達成一致,到2050年必須實現溫室氣體減排50%的目標 。儘管我們並不知道這50%是以哪一年的排放為標準,但這的確是一個嚴肅的目標。然而, 這裡我們面臨著兩個嚴峻的問題。 第一個,要實現"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的最終目標",即"將大氣中溫室氣體的濃度穩定在防止 氣候系統受到危險的人為干擾的水準上",這個50%的減排還遠遠不夠。科學研究表明,要達到公約的目標,到2050年我們必須實現100%的減排。換句話說,我們必須實現經濟的"非碳化",直至殘留的排放能夠被森林和其它"碳匯"所吸收。 第二個,八國集團決議並無有效的執行機製。自從《京都議定書》生效以來,排放量在不斷 加速增長。議定書下面的"彈性機製",如清潔發展機製(CDM),也許創造出了生機勃勃的碳交易部門,但卻沒有什麼太大的減排成果。實際上,清潔發展機製下的很多項目似乎還增加了排放,儘管它們也產生了千百億美元的碳安全產值。這種機製下,在一個地方減排的同時,另一個地方的排放居高不下甚至還有所增加。這樣肯定是不夠的︰我們必須同時在多條前線推進。 現存的京都議定書體系建立在溫室氣體排放權的國別分發基礎上,其必然結果之一就是談判 變成了關於哪國分多少的爭吵,每個國家都想攫取最大的數量。畢竟,在京都的交易體制下,配額可以轉換成現款。這一機製也不可能把中國、印度、巴西、墨西哥、南非和其它主要發展中排放國引入京都進程,因為只要給它們的配額能讓它們滿意,那么這個數量肯定就對解決氣候問題不利了。 京都議定書體制也符合當今全球經濟的語境。比如,某件產品在中國生產,其廠商總部位于新加坡,用的是澳洲的煤炭,購買者是一家英國公司,然後退場門給美國的終端用戶。那么,哪個國家才是這份排放的"主人"呢?在京都議定書體制下,我們會得到一個清晰但絕不公平、甚至絕不合理的答案︰中國。 但是,為了尋找一個更好的答案,我們必須有一條新的道路來設定這個問題。 幸運的是,人們正在提出替代方案。其中一種就是"緊縮與趨同" (C&C),由全球公共資源研究 所不屈不撓的奧伯瑞‧梅耶提出。C&C方案就是在一個閉合系統裡,製定一個全球上限,然 後按照國家的人口分發可交易的溫室氣體排放權。那些超過應得份額的工業化國家到時將不 得不從那些有"剩餘"的貧窮國家購買額外的配額。 這也帶來了許多問題。富裕國家的納稅人將不得不付給窮國政府成百上千億美元來購買他 們需要的配額,但這個錢並不能自動地解決氣候問題。那么,(富裕國家)的居民們是願意遵守C&C機製,還是寧願把他們的稅款花在本國的學校、醫院、住房和養老上呢? 同時,置身京都議定書束縛之外的美國也成為新理念和新行動的沃土。奧克蘭突破研究所的泰德‧諾德豪斯和麥克‧塞倫柏格提出,八國集團應該全盤"摒棄京都教派",每年向清潔能源投入1千億到2.5千億美元。加利福尼亞在能效法規方面樹立了一個楷模,而得克薩斯和緬因州則在風能項目上處于領先地位。地區性的溫室氣體交易行動也在進行當中,特別是在美國東北部各州之間。無論誰當選下一任總統,美國總體都會走向一個"限額和與交易"的碳機製。彼得‧巴恩斯膾炙人口的"限額與分紅" 的行動也許能夠成為引導力量。這是一個限額、拍賣和交易系統,可以將收益在公民中進行再分發,而不是像歐盟的排放交易機製那樣讓企業獲利。 這些都是好主意,但它們都不足以解決迫在眉睫的全球問題。為了在2050年之前實現零排放 ,我們必須達成一項新的有效的全球氣候協議我正是抱著這一理念,設計出《京都2號》 這本書裡的框架。這裡不是要把溫室氣體(排放權)分發到國家,而是在"上游"即在生產 或者靠近生產的環節進行控制,無論是世界什麼地方的排放。對于化石燃料問題,燃料自 身將在生產流程中的關鍵環節得到控制,比如在煉油廠和洗煤廠。我們將設立一個整體排 放上限,持續發揮作用。化石燃料(按照其碳含量)和其它工業溫室氣體(如製冷劑和水 泥廠 燒過程中產生的二氧化碳)的生產許可將在上限的控制下發行,透過全球拍賣來出 售。 大體上說,這個拍賣每年將增加1萬億美元的收入,這筆錢將用于一個清潔能源、能效、保護森林和其他生態系統,以及氣候友好農業的大型項目。每年還將有1,000億美元用于幫助貧窮國家適應氣候變化,並用于解決溫暖化帶來的人體健康影響和額外的緊急救援費用。這些措施的后盾就是一個類似蒙特婁議定書的國際管理體系,這一體系適用全球性的能效標準,消除巨大的工業溫室氣體排放,依靠多邊基金來解決貧窮國家的費用。 《京都2號》是一個三叉式的機製,將碳價格、解決氣候變化成因和后果的充足融資,以及 遠遠超越碳市場範圍的管理模式融為一體。在此基礎上,它承諾要達到三個"E",即 Effectiveness(效果,指實現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的目標)、Efficiency (效率,指用最小的代價)和Equity(公平,包括貧富之間的、國家之間和代際之間)。 對于北海道會議氣候決議的流行觀點是G8在糊弄。但事實是,這個決議要比什麼都沒有強得多,這也是我們在布希政權下可以預期的最好結果。但到明年G8在義大利的馬德萊納島再次舉行會的時候,它們必須交出一份比這好得多的答卷,就一個切實可行的新氣候協議的核心內容達成一致。在那之前,我們所有人都必須保持壓力。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5.230.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