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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國丹麥禁止嬰兒奶瓶使用雙酚A
刊登日期:2010/6/9
法國將禁止嬰兒奶瓶含雙酚A。雙酚A是經常用於嬰兒奶瓶內可接觸食物的化學物。法國實
施禁令的理據源自歐盟一些成員國對雙酚A的一連串研究以及數以百計的研究與測試。一
向以來,雙酚A是製造聚碳酸脂及環氧樹脂的原料。眾所周知,若人體攝入過量雙酚A將損
害荷爾蒙系統。
法國國民議會於2010年5月11日通過影響深遠的新環境及衛生法Grenelle II,禁止生產、
進口、出口以及在市場出售所有以雙酚A製造的嬰兒奶瓶,預料於2010年6月底前生效。法
國將繼丹麥之後,成為第二個禁止在嬰兒奶瓶使用雙酚A的歐盟成員國。不過,禁令有待
最終確定及在法國《官方公報》刊登。大多數業內人士估計,禁令很快便正式實施。雖然
如此,禁令只屬臨時措施,有待法國食品安全局(AFSSA)制訂新方法,評估供3歲以下幼兒
使用食物容器的雙酚A含量風險。
不過,法國當局可能擴大禁令的適用範圍,涵蓋任何供3歲以下幼兒使用含有雙酚A的食物
容器。這些容器包括飲料紙盒、罐及塑料薄膜。
除上述即將生效的禁令外,法國食品安全局建議,任何含雙酚A的家用容器及器皿必須附
有適當警告標籤,表明若容器加熱至一定溫度以上及加熱時間太長,將對健康構成風險。
法國食品安全局對雙酚A進行詳細研究後,發現食物所含的雙酚A主要來自與其接觸的物質
,而加熱過程會令雙酚A遷移至食物的作用擴大。
丹麥在禁止雙酚A的問題上較法國更加進取。丹麥政府於5月12日通知歐洲委員會將修訂該
國的接觸食物物料相關法律。自2010年7月1日開始,受禁令規管的產品不得含有雙酚A。
這些產品包括供3歲以下幼兒使用的奶瓶、餵食杯、可接觸食物的物料或包裝。這項禁令
亦屬臨時性,直至有研究證明小劑量雙酚A 對身體的影響。
除法國及丹麥即將實施禁令外,歐委會緊急要求負責食品安全的歐盟食品安全局(EFSA)檢
討現時歐盟接觸食物物料的雙酚A含量水平限制。歐盟食品管理局於2007年放寬雙酚A含量
的可接受水平,每天攝取量為50微克/每千克體重(以往僅10微克)。歐盟仍未計劃實施統
一的雙酚A水平限制。歐委會將待歐盟食品管理局在7月提供對雙酚A的意見後,才就雙酚A
含量水平作出決定。雖然瑞典亦有意跟隨丹麥實施禁令,但會等待歐委會的決定才作進一
步行動。
香港銷售商必須在銷售兒童餵食瓶/容器問題上盡快採取相應對策,但亦毋須過分擔心歐
盟全面推行禁令。英國食品標準局行政總裁史密夫(Time Smith)稱,歐盟食品安全管理局
傾向支持以往對雙酚A的評估結果,繼續實施現時的雙酚A含量可接受水平規定。
有關丹麥禁令的詳細資料載於以下網址:
http://www.fvm.dk/Default.aspx?ID=18488&PID=169747&NewsID=6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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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碳酸脂就是PC
所以請少買PC奶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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