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Ecophilia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來源媒體或網址: http://news.aol.tw/nationaldetail.jsp?keyid=3901115616694794313 作者:記者饒磐安/台北縣報導 來源:聯合報 發布時間:2008-08-02 02:53:02 台北縣警局交通隊長林建宏表示,依法單車在橋梁的機慢車道一樣享有路權,騎機慢 車道並未違規,但騎人行道就違規,可處300元罰款。不過,騎單車上橋梁人行道屬輕微 違規,若非影響行人通行,警方仍以勸導為主。 林建宏指出,依道路安全規則第124條相關規定,單車不得行駛人行道;警方和道路主管 機關得在不妨礙通行或行車安全無虞的原則下,於人行道設置標誌或標線供單車行駛。 他表示,台北縣內很多單車道設在人行道,但跨台北縣市的多數橋梁人行道上卻沒有供單 車通行的標誌和標線,因此在人行道上騎單車仍屬違規,若下車步行牽車就不算違規。 他建議機車族和單車族的論戰休兵,彼此相互禮讓,才有更寬廣的安全駕駛環境,而民眾 騎單車上橋若要上人行道,最好是用牽的,以免因護欄過低摔落橋下,或因人行道地磚溼 滑而滑倒。 -- 真的要開罰了?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國家研究院AcademyEarthAstroEcophilia環 ╯ 。 ╯ ╩╯ m3m3ρ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2.245.120 ※ 編輯: weitzern 來自: 123.192.245.120 (08/02 12:03)
cd81 :應該貼個上文 機車與單車對橋上慢車道的論戰新聞 08/02 15:56
weitzern :你說之前的論戰?還是上橋樑那篇? 08/02 16:24
ciswww :第一段已經寫了 以勸導為主 08/02 16:53
weitzern :不 勸導是針對「橋樑上」的人行道 08/02 17:10
weitzern :如果沒誤解這篇新聞的意思 08/02 17:11
weitzern :應該是單車上人行道:開罰 上橋樑人行道:勸導 08/02 17:11
cd81 :樓上是你自己的體認 警察要罰你還是沒法度 08/02 17:34
weitzern :法理上 他們有權開罰 應該是這樣吧 08/02 17:37
lanborghini :怎麼機車在人行道上騎都沒事XDD 08/03 06:38
BarkingSin :樓上因為沒有人檢舉阿…這是警察說的喔沒報就不管 08/04 2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