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d81 (Ecophilia環境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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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不可回收塑膠袋 還印回收章
時間Sun Apr 20 12:00:19 2008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8/new/apr/16/today-life7.htm
不可回收塑膠袋 還印回收章
下圖是塑膠材質回收辨識標誌的第七類(OTHER,其他類),其實包括了不可回收的複合
性塑膠,但食品業者常誤印如上圖的四方形的容器回收標誌﹛]記者田瑞華攝)
〔記者田瑞華、楊雅民/台北報導〕我國近兩年試辦廢棄塑膠袋回收,但不意味所有塑膠
袋都可以回收。不過,不僅民眾分不清楚,食品容器印製廠商也一頭霧水,以致明明採用
的是無法回收再利用的複合性塑膠材質,卻照樣在包裝上印著「資源回收標誌」。
特殊處理塑膠袋 當成一般垃圾
簡單來說,不能回收、視作一般垃圾的塑膠袋,基本上是經過特殊處理的塑膠袋。例如以
多層塑膠材質密封包裝、使食物保鮮的塑膠袋(如白米、蜜餞、茶包、咖啡包、冷凍食品
的外袋);內層有鋁箔、錫箔、或用多種不同塑膠材質夾層的密封包裝袋(如零食、餅乾
的外袋);常用來包裝電子產品、有防靜電作用的抗靜電袋等,因為目前技術還無法回收
再利用,仍當作一般垃圾處理。
可回收者 通常為單一材質
可以回收的塑膠袋,則是使用單一塑膠材質的塑膠袋、一般物品外面的包裝袋、氣泡布等
。
另一種辨識方式是檢視塑膠容器上頭的三角形回收標誌。可回收的塑膠袋是第二、四、五
類的PE(聚乙烯)和PP(聚丙烯)材質塑膠袋。第一、三、六類塑膠則少用於製造塑
膠袋。
比較複雜的是第七類(OTHER,其他類)塑膠材質,
有的可以回收,例如PC奶瓶,複合
性塑膠材質也列為第七類,但不能回收,環保署接下來會宣導使用複合性塑膠材質業者不
要標上三角形的塑膠材質回收辨識標誌,以免造成混淆。
環保署最近已發文給各大食品、包裝業者公會,呼籲業者不要在不可回收的塑膠袋(膜)
上標示「資源回收標誌」,以免造成民眾混淆。
零食和餅乾等業者表示,包裝袋上印上回收標誌都是有繳交回收處理費的,會向環保署詢
問清楚分類標準,再做修正。
塑膠袋回收率不到8%
據統計,我國近兩年試辦廢棄塑膠袋回收,每年約回收十四點四億個塑膠袋,但一年使用
量高達一百八十億個,等於回收率不到八%。環保署指出,我國是全球第一、也是目前唯
一回收塑膠袋的國家,但是平均每人每天仍使用二點一四個塑膠袋。
為提高塑膠袋回收率,廢管處表示,會從企業面著手,請業者主動減少提供塑膠袋,宣導
民眾多使用可重複利用的購物袋,有效從源頭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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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得塑膠袋可以回收喔!
有人會看到方型回收標誌就不管它哪一類就丟回收嗎
我覺得環保署應該多推廣這個簡易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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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森林公園,不要商業開發
http://campaign.tw-npo.org/2007022405574400/index.php?serial=200702240557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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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3.77
※ 編輯: cd81 來自: 140.112.23.77 (04/20 12:02)
推 Waitingchen:好煩喔,不弄簡單一點只會讓一般人全部當成垃圾丟吧 04/20 12:03
→ cd81:日本走超精細分類 另一極端就是只分可回收不可回收 04/20 12:17
→ cd81:哪種方法好 台灣要往哪一端走呢 04/20 12:18
推 Waitingchen:我覺得,要細分的話,就要標示清楚,現在感覺標示都不 04/20 12:32
推 Waitingchen:可信賴,容易讓人挫折(我們這裡塑膠分七類,紙分四類 04/20 12:33
→ Waitingchen:說清楚分類方法,照著丟就是了,其實很簡單) 04/20 1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