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recycle.epa.gov.tw/epa_qa/qa01.asp#a13
環保署公告應回收項目-14類33項
容器類
一 1.廢鐵容器
二 2.廢鋁容器
三 3.廢玻璃容器
四 4.廢鋁箔包
5.廢紙容器
五 廢塑膠容器
6.PET
7.PVC
8.PE
9.PP
10.PS發泡
11.PS未發泡
12.其他塑膠
六 13.農藥廢容器
七 14.乾電池
物品類
八 15.廢汽車
16.廢機車
九 17.廢輪胎
十 18.廢鉛蓄電池
十一 19.廢潤滑油
十二 廢資訊物品
20.廢筆記型電腦
21.廢機殼
22.廢主機板
23.廢監視器
24.廢硬式磁碟機
25.廢印表機
26.廢電源器
32.廢鍵盤*
十三 廢電子電器
27.廢電視機
28.廢洗衣機
29.廢電冰箱
30.廢冷暖氣機
33.廢電風扇*
十四 31.廢照明光源(直管日光燈)
*廢照明光源(非直管日光燈部分)
*已公告自96年7月1日起列入應回收廢棄物項目(HID燈管自97年7月1日起)
「資源回收專線」0800-085717(諧音:您幫我,清一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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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231.190
※ 編輯: cd81 來自: 140.112.231.190 (01/26 20:17)
※ 編輯: cd81 來自: 140.112.231.190 (01/26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