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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網址:立報 http://www.lihpao.com/?action-viewnews-itemid-120312 保留大埔原地 政府承諾跳票 【記者呂苡榕台北報導】 2年前,苗栗縣政府半夜發動怪手挖田,震驚全台灣,讓人看見 地方政府為了土地開發不擇手段。苗栗大埔挖田事件意外促成 全台農民大團結,逼得當時的行政院長吳敦義不得不帶著苗栗 縣長劉政鴻出面道歉,與農民團體會面後同意住戶房屋原地保 留,農地則以農業專區配換。 最後4戶被徵收 2年過去,原屋保留、農地配換的承諾不但沒實現,甚至在24日 的營建署都市計畫委員會遭推翻,大埔自救會痛批政府言而無 信,要求內政部營建署遵從行政院政策指導,儘速完成保留作 業。 大埔事件引發各地農民憤怒,為了消解爭議,當時的行政院長 吳敦義在2010年8月17日做出「原屋保留、農地配換」政策指導 ,以公文將決議送到大埔居民手中。不過,自救會至今仍有4戶 問題無法解決。 這4戶包括位於公義路與仁愛路交叉口上、經過3次徵收之苦, 房舍面積僅6坪的彭秀春;大埔事件發生後喝農藥自殺的朱家阿 嬤一家,因為共同持份問題、且親戚同意徵收,所以縣政府不 願保留的柯成福一家,以及田地就位於馬路邊、因為將有計畫 道路通過而面臨徵收的黃福記。 行政院做出政策指導後,縣政府的都市計畫委員會以及營建署 的都市計畫委員會都曾同意保留方案,自救會表示,去年5月營 建署第755次都委會中,原本應朝變更設計「劃地還農」規劃的 路線卻急轉彎,傾向無法保留。協助自救會爭取保留的律師李 明芝表示,當時營建署翻案的理由,是「有人反對」,李明芝 氣憤表示,營建署以有人反對為藉口,強調保留違反公平原則 。實際上,自救會爭取保留方案,未參與保留的居民有選擇補 償方式。 不實資訊 混淆視聽 今年3月27日的協調會上,官方逕自做出這4戶「房屋照拆、農 地不保」的決議,代表居民參與會議的律師詹順貴憤而離席。 詹順貴不同意協調會決議,但李明芝表示,營建署的會議中, 擔任主席的內政部次長簡太郎向區域計畫委員會的委員提供不 實資訊,聲稱詹順貴律師已在協調會同意「房屋照拆、農地不 保」。 自救會表示,營建署會議只讓民眾陳述意見,便把大家趕到外 面,當居民在會議室外頭聽到簡太郎的不實言論後,要求澄清 卻遭拒絕。李明芝生氣地說:「許多委員就在錯誤資訊下遭誤 導。」會中有委員認為,否決保留等於違反吳敦義的決議,仍 應設法保留,簡太郎卻在不表決下做出無法保留的結論。 彭秀春哽咽地說,政府一直說他的房子無法保留,因為房子位 於路口交叉處,導致車禍頻傳,「這條路以前就拓寬過,如果 道路設計不良,那也是縣政府的疏失。何況『車禍多』只有空 口白話,毫無統計數據佐證。」 彭秀春氣憤表示,縣政府說可以讓他們以開發成本價買地,「 我們家6坪,徵收賠償才一百多萬,土地徵收後的最小開發面積 是50坪,扣掉我原有的6坪還有44 坪,一百多萬怎麼買,不用 說買了土地還要蓋房子,錢從哪裡來?」而農地位於路邊的黃 福記,縣政府表示道路經過而徵收的面積會配還給他,剩下土 地劃為畸零地,完整的農地將一分為四,無法耕作。 政院、內政部不同調 中央與地方雙雙推翻行政院決議,政大地政系教授徐世榮氣憤 表示,公文上明白寫著原屋保留,現在卻連自殺的朱家阿嬤的 家都不保,更不用說已經被徵收3次的彭秀春,「只剩下6坪面 積的房舍,就不能放過他們嗎?」徐世榮質疑,當初行政院將 決議以公文方式寄給大家,如今內政部不願遵守,「那至少先 給我們一個理由,撤銷當初的公文吧。公文未撤銷,卻可以推 翻行政院決議,根本是內政部賞行政院一巴掌!」 台灣農村陣線成員林樂昕抨擊,整起事件拖了2年,當地居民無 法好好生活,縣政府與內政部不遵守行政院指示,毫無解決誠 意,土地開發問題一直沒有被好好討論。「今天政府如果不信 守承諾、原屋保留,我們就繼續走體制外抗爭,號召農民上街 頭!」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66.253
Waitingchen:不禁想起「別讓台灣熱血青年過勞死」的文章標題..T_T 07/26 10:28
camouflage10:借轉~ 07/26 12:00
camouflage10:轉錄至看板 LTK 07/26 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