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joyya98:難得跨黨派合作呢!若都能對事不對人就好了。 06/05 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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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大巨蛋再添變數 市議會要公園不要巨蛋
本報2011年6月2日台北訊,莫聞、洪美惠整理報導
「大巨蛋」環評雖在5月26日有條件通過,但台北市議會昨(1日)
下午無異議通過「保留松山菸廠作為台北市第二座森林公園」,
提案議員林奕華於發言時感性地說:「每個時代有每個時代應該
要做的事情,包括連馬總統都不斷強調世代正義的概念,幫台北
市下一代的小朋友多留一座森林公園,才是我們這個世代的市議
會應該要做的事情。」
該提案中要求,若遠雄於7月2日前仍無法取得建照,市府應無條
件解約且不需負賠償責任。林奕華主張遠雄送審的投資計畫書,
也非原始投標版本,違反採購法與促參法之規定。「松山菸廠」
應改作為台北市第2座森林公園。
市府發言人張其強表示,大巨蛋須依環評決議改正,市府絕不護
航,除非遠雄無法取得建照或有其它考量,市府才會採取其他作
法。
昨市議會決議內容如下:
1. 依據教育局所提與遠雄簽訂契約前,已違約延長期限兩次(分
別延長6個月及4個月),目前訂於2011年7月2日到期前,須完成
領取建造執照及融資簽約,若屆時無法取得,7月2日到期不得再
延長,亦不得增訂相關附帶契約延長履約期限。
2. 對於松山菸廠該地區都市發展的現況,及未來環境需求,建
議環保局善盡環保審查的職責,除現有法規規範外,應充分考量
未來環境衝擊,謹慎審查,建議另覓地點,如關渡平原等地區興
建。
支持森林公園 議員跨黨派合作
此案緣於林奕華、陳孋輝、李慶元、黃珊珊、厲耿桂芳、林國成
、陳建銘、黃平洋等跨黨派議員,於2010年4月份連署提案,主
張遠雄因無法依合約期限取得建照與融資契約,也未於北市府
2010年底改善期限前完成改善,北市府已可無償解約,且遠雄送
審之投資計畫書也非原始投標版本,違反採購法與促參法之規定
,加上大巨蛋體育園區只有商業沒有體育,但台北東區商業設施
已達飽和,要求大巨蛋應重新選址,北市府應思考市民需求,保
留松山菸廠作為台北市的第二座森林公園。
此提案5月10日通過市議會工務委員會審議,周柏雅、王鴻薇、
徐佳青、洪健益、戴錫欽、張茂楠、李慶鋒等多位長期關注大巨
蛋議題的議員,表態將全力支持保留松山菸廠這片珍貴綠地。
6月1日下午,北市議會正式討論大巨蛋案,發言的徐佳青、吳思
瑤、何志偉、簡余宴、李慶鋒、林世宗、楊實秋等表態支持,並
要求加入連署名單。
黃珊珊表示,小巨蛋蓋好以後運動比賽沒有幾場,現在大巨蛋的
需求跟10年、20年前不一樣,這個案子遠雄早就違約了, 7月2
日的展延期不得再展延,屆時市府與遠雄解約的話,根本不需要
負擔任何賠償責任。如果有任何人再讓它延長,就是瀆職,會依
法告發。
簡余宴表示,希望大巨蛋的問題就到這一屆為止。請市府尊重市
議會決議,不要再挺財團。
陳建銘表示,松山菸廠是台北市一塊很珍貴的寶地,從阪急百貨
的開幕也可以看到對周邊交通的衝擊,顯見大巨蛋的衝擊會更大
,建議大巨蛋應該另外找個地點來興建。另外像聽奧的主場館建
好後也不能做太多使用,真是浪費公帑。
議會砲轟:環保局長貶低議會
5月26日環評大會當天,北市環保局長除拒絕在地居民與環保團
體發言外,更於閉門會議時將四位議會助理趕出門外。林奕華抨
擊環保局長吳盛忠無視於議會監督市政的職權,踐踏議會尊嚴。
李慶元也抨擊市府黑箱作業,每次都把責任推給環評委員、都審
委員。
王世堅也抨擊在場的吳盛忠一副無關緊要官僚的臉,一點慚愧的
表情都沒有,應把他列為不受歡迎人物,「現在就把他趕出去」。
議長吳碧珠裁示,將要求市政府回函說明清楚。
※ 公民記者「好奇寶寶」全程錄影 http://www.peopo.org/curiosity/post/83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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