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Ecophilia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本文轉錄自 Yunlin 看板] 作者: Muhchyng (Halo-Halo) 看板: Yunlin 標題: [閒聊] 中科審查為什麼讓人生氣 時間: Sat Oct 17 20:00:16 2009 http://gaea-choas.blogspot.com/2009/10/blog-post_17.html 「感謝上帝,我不是一個權力的車輪,而是被壓在它下面的一個生靈。」這周審完中科喪 氣地回家,心頭掛著泰戈爾的這句格言。我不曉得,當天坐在環保署環評會議中的學者們 ,有多少人能有幸體會這句話的意涵。 這周雖然對我和一些同業、對環保團體、對一些有良知的專家學者,更重要的是,對彰化 雲林兩縣的居民來說,相當難熬;但對一些專家學者、對行政院、對開發業者,對整個官 僚體系而言,卻著實是鬆了一口氣。因為中科二林這個牽涉食品安全、水資源分配、農地 喪失、產業變遷、社會福利、污染等等複雜議題的案子,被環署簡簡單單地,在只解決( 而且不是真的解決)其中一個爭議下,就過關了。 ◎ 大約一年前,從朋友bbs的板上知道了霄裡溪污染案。以參加踏查營的方式報名,到當地 兩天,大致了解了霄裡溪的污染過程,寫了專題;之後陸續到新竹新埔,和踏查營的同伴 做了用水調查和田野調查。 記得當初報名的理由,就是因為關注廢水,因光電是政府力挺的產業,直覺會有更多的衍 生問題;加入踏查,是希望對這專業的領域能多一些知識,另方面是,這個案子所產生的 一些結果,或許會對日後其他開發案有幫助。 在實際走踏跟調查過後,不由得心疼起霄裡溪沿岸的居民。這條河的污染業者位於桃園, 但廢水卻排到新竹來;正如中科二林這個案,工廠位於二林,污水卻要排到福興與其他舊 濁水溪的鄉鎮,或是雲林。唯一的共通點,是工廠的大老闆,都叫友達。 一位茶行的老闆娘,在家裡收集了許多茶壺。那些茶壺都被嚴重銹蝕,自友達開始在霄裡 溪上游營運後。七年來,她的身體狀況每況愈下,起初她不知道怎麼回事,一直到污染事 件爆發,她才知道原來自己每天煮茶給客人喝的水,是光電業的廢水。霄裡溪是一條乾枯 分明的水。一位居民說,自友達開始營運後,他家門前從此四季有水。但水裡連福壽螺都 沒有了,只有刺鼻的酸味和許多白沫。 但這些徵兆,都被環保機關以「沒問題」帶過。就算居民自己檢驗了水,發現水裡有竹科 下游喀雅溪裡所有的化學物質PFOS和PFOA,就算水裡有環保署都檢測出來的稀有金屬銦和 鉬,環保署依然說:沒有問題的。這些重金屬對人體沒有太大危害的。 但環保署只提銦和鉬,卻不討論PFOS和PFOA。實際上,是因為他們不知道怎麼辦。因為廠 商不告訴環保署自己到底用了哪些物質,因此環署無法得知究竟是哪些物質作用後產生了 PFOA。更精確的是,恐怕連廠商自己都不知道。 居民反彈抗議,讓環保署重新注意這件事,要求廠商「考慮」改排。是的,在水裡已經有 這麼嚴重的物質的情況下,環保署卻只跟廠商說:「評估改排到桃園老街溪。」這句話的 意思是,環保署認為水沒問題,但居民反彈,所以廠商應該評估一下要不要改到別的地方 好了。 但水真的沒問題嗎? ◎ 就在這樣的疑問下,中科二林開發案送進環保署審查了。但水到底有沒有問題,其實有解 答。 一位朋友家中做的生意,是在處理工業廢水的,接觸的廠商,包括台塑。他坦承不諱地說 :「友達的那種PFOA,無解,只能要求廠商改變製程。因為那個實在沒辦法怎麼處理。」 但問題在於,主管污染的環保署,連廠商的製程都無法掌握,因為環保署說:「那是企業 的商業機密。」 不談PFOA這個多數人陌生的東西,我們來談重金屬。這位朋友透露,全台工業區耗水量之 所以大,是因為要用於冷卻;工廠的冷卻管會因使用時間而有汙垢,為了延長使用時間以 及順利冷卻,廠商必須投藥,其中最主要的冷卻水阻垢劑,便是氨基三甲機磷酸鹽類(修 正)。 這類物質,會造成水質快速優養化、改變生態;而因為水質優養化,於是廠商會再投次氯 酸鈉以殺菌、殺藻,而這個過程,就會把冷卻設備的主要材質,也就是銅離子洗出來;再 加上工業製程中,若使用硝酸或氰化物處理重金屬,經過污水處理場後,重金屬會蓄於泥 中,銅依然有處可排。而廠商無法不使用冷卻設備。 然而,就在不要求廠商把這些問題說明清楚、提出解決方法的情況下,環保署以處理霄裡 溪的方式通過了中科二林案,告訴民眾和廠商:不管你排哪裡都可以、都沒有問題的!環 保署認為,自己做到了把關,因為在審查結論中,列了十五大項要求,且都很嚴格。但若 真要做到,卻幾乎不可能。 朋友看到後氣不過地說:「磷的標準更嚴格?氮的標準更嚴格?你們有種水塔裡就不要加 三甲機磷酸鹽結垢抑制劑,不要丟氮基中和劑啊!還沒算你們氣體塗佈玻璃基板完後排到 水裡沉澱的那些重金屬。好啊,來看啊!」 ◎ 正因為中科光廢水的問題就這麼大,所以環保團體與民眾半年來不斷陳情抗議,要求廠商 把話說清楚。可是這案子的審查會開了大半年,中科卻從來沒有回答居民與環保團體的問 題。每次開會的簡報都長得一樣,內容簡單到我這個非專業的人都要會背會寫了,但環保 署卻不因廠商沒有回答問題而認為此案不能開發,完全忘了環評制度賦予環評委員否決權 。 必須開發的理由很簡單。正是環保署綜計處長葉俊宏在專家學者著急地提出廢水的危害時 他所說的:「假設中科『一定要開發,他一定要排放,不能叫他沒地方排』。」我們很能 體會環保署做為行政體系的一部分,但我很不能理解環保署自以為是雙面嬌娃─當話都說 得這麼明白,就是受制於行政壓力,為何不敢承認,並不斷對外發新聞稿說:環評是獨立 、中立、環境與經濟兼顧的。 有嗎?真的有嗎? 當居民的疑問都沒有被回答而希望和開發單位再對話時,為什麼需要派出武裝警力對付居 民並且不允許居民在會議室中旁聽?環團與居民是利害關係人。所謂利害關係人即是,有 權利得知一切與己相關的資訊,畢竟我們已明訂《資訊公開法》。然而環保署對於派出警 力的說明是:因為居民都發言過了、都講一樣的。且因居民上次發言太不理性,干擾秩序 且錄音錄影,所以不得進入。 但這是理由嗎?居民一講再講,不正是因為開發單位從沒回答過?那麼我們為何不能要求 開發單位不要再講了?反正半年來說的話,不都一樣?居民憤怒不對嗎?當廢水威脅她們 的生存,但行政單位充耳不聞,憤怒的挑戰不合理嗎?而居民不能錄音錄影的部分,環保 署說:這是旁聽規則。但我們來看看《資訊公開法》怎麼說。 《資訊公開法》第十八條規定 ,除下列事項外,政府的一切資訊都應該公開: ●經依法核定為國家機密或其他法律、法規命令規定應秘密事項或限制、禁止公開者 ●公開或提供有礙犯罪之偵查、追訴、執行或足以妨害刑事被告受公正之裁判或有危    害他人生命、身體、自由、財產者。 ●政府機關作成意思決定前,內部單位之擬稿或其他準備作業。但對公益有必要者,    得公開或提供之。 ●政府機關為實施監督、管理、檢(調)查、取締等業務,而取得或製作監督、管理    、檢(調)查、取締對象之相關資料,其公開或提供將對實施目的造成困難或妨害      者。 ●有關專門知識、技能或資格所為之考試、檢定或鑑定等有關資料,其公開或提供將    影響其公正效率之執行者。 ●公開或提供有侵害個人隱私、職業上秘密或著作權人之公開發表權者。但對公益有    必要或為保護人民生命、身體、健康有必要或經當事人同意者,不在此限。 ●個人、法人或團體營業上秘密或經營事業有關之資訊,其公開或提供有侵害該個人    、法人或團體之權利、競爭地位或其他正當利益者。但對公益有必要或為保護人民    生命、身體、健康有必要或經當事人同意者,不在此限。 ●為保存文化資產必須特別管理,而公開或提供有滅失或減損其價值之虞者。 ●公營事業機構經營之有關資料,其公開或提供將妨害其經營上之正當利益者。但對    公益有必要者,得公開或提供之。 而第八條則規範了政府資訊主動公開的方式:  ●刊載於政府機關公報或其他出版品。   ●利用電信網路傳送或其他方式供公眾線上查詢。   ●提供公開閱覽、抄錄、影印、錄音、錄影或攝影。   ●舉行記者會、說明會。 ●其他足以使公眾得知之方式。 居民要求旁聽且錄音錄影,完全符合資訊公開法的規定,環署可以以「內規」為由逾越嗎 ? ◎ 然而當天就是這樣荒腔走板地審查著。所有的媒體記者(不論主流或獨立媒體),都不可 置信地質疑環保署在沒有把關下,並且有學者反對下,通過與行政院長吳敦義在會議結束 前兩小時於立法院說出的一樣的結論。 但環保署依然堅持自己是中立的、獨立的、保衛環境的、不受政治壓力壓迫的。並於隔天 發佈新聞稿,指責自由時報誤導民眾;今天又發了新聞稿指責獨立記者朱淑娟在現場的觀 察是「污衊」。 再沒有比這更荒唐的笑話,而笑話總是淒涼。 我沒有一次這樣地對環保署生氣。 掌權者不知道,它權力的車輪,碾碎的不只是環境不可恢復的價值,還有我們努力想捍衛 的:民主與誠實。 (友人修正補充:水處理的緩蝕結垢抑制劑多半是用磷酸鹽。這是磷酸鹽的問題。氮的話, 據我了解,多半是用在殺菌劑產品中,要穩定什麼東西的。鹼性的中和劑有的我看成分表 有用,但不知道是怎麼用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7.64.86
crysdaisy:感謝您轉錄這些文章 10/17 22:08
kenyun:跟核廢議題一樣 通常政府會找工讀生罵你沒常識 10/18 01:34
irina0629:看來我們的下一代要陪我們一起不得好死了.... 10/18 02:06
dave01:當一個國家只有一群死政客時 就不要期望太多了 自求多福吧 10/18 02:13
Bluecold:對不起我沒讀什麼書 這種情況只能丟雞蛋了 10/18 09:44
Mcnair:官商勾結啊....一點也不意外 10/18 09:57
FECer:雞蛋是無辜的 丟碎石頭比較不會浪費 10/18 11:28
irina0629:丟碎石頭會不會被抓 10/18 15:15
QQ668899:石頭也貴貴的而且會傷人建議丟米田共比較好 10/18 15:53
irina0629:那個..抓活蚱蜢放到裝有**的袋子中 然後解開袋口丟進去 10/18 16:06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18.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