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e-info.org.tw/node/42160
本報2009年3月31日台北訊,特約記者朱淑娟報導
環署:由專家會議釐清 環團:應先調查環評書造假 雙方不歡而散
環保團體上周向教育部、環保署舉發台南縣永揚垃圾場預定地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書造假、
成大接受業者委託做出不實報告,環保署昨(30)日邀三方開會,建議組專家會議釐清真
相。但環團抗議環保署未本於職權介入調查諸多違法事證,反要開沒有法律拘束力的專家
會議,本身已違法。
但即使環團強力抗議,環保署還是決定要組專家會議。前主婦聯盟董事長顏美娟退席抗議
,雙方最後不歡而散。
位於台南縣東山鄉嶺南村的永揚垃圾掩埋場預定地,2001年通過環評,後來業者被揭發環
評說明書中多處造假。環保團體調查發現,垃圾場往南沿著北勢坑斷層到烏山頭水庫之間
,發現至少有五處水池。水池形成的原因,研判是地下水流經斷層碎裂帶湧出而形成湖泊
。垃圾場滲汙水可能沿著斷層碎裂帶汙染烏山頭水庫。
事後永揚業者以800萬元委託「成大衛星中心」做地下水及微地震監測,台南環盟指控這
份報告不實,包括錯誤判斷場址無斷層通過、場址屬南化泥岩層、隱瞞地下水流速等等。
台南環盟要求成大應公開「三次微水試驗」原始數據以召公信。
此案爭議7年,環保團體也多次向環保署舉發,但環保署只主張尊重地方政府職權,但上
周環保署長沈世宏卻突然表示要舉行專家會議。
環保署綜計處長葉俊宏在昨(30)日的會中建議,針對環盟指控的疑點,包括場址是否為
南化泥岩層、地下水流速、斷層在場址內或外等,應組專家會議,並要求業者、環團承諾
應尊重專家所作的結論。
台南縣環保局代表、永揚業者問都沒問就表示同意環保署安排。至於葉俊宏建議由永揚出
錢、另委託專家調查,永揚也一口答應。
台南環盟代表、醫師許立民指出,包括檢察官、成大、環團都做過調查,證實場址附近地
下5公尺就有地下水,台大地質系教授陳文出也指證北勢溪斷層通過場址東側。另外環評
書所載內容許多與事實不符,環保署在確認這些疑點前,不應再另開議題(指成立專家小
組)。
許立民表示,事實只有一個,就是水庫旁不應該有垃圾場,「就像你不會把垃圾桶放在水
塔旁」。專家會議無法釐清疑點,環評造假已是事實,環保署要做的是,立即依行政程序
法第117、123條撤銷永揚環評結論。
顏美娟表示,針對諸多疑點,環保署依法可直接介入調查,不必等召開專家會議。她強調
,這是一個指標性的案子,可以檢視環保署是否有所作為。她痛批台南縣環保局一直為業
者說話,站在人民的立場,環保局立場是否洽當,應受公評。
葉俊宏立即反駁,「你這是給我出難題」,你們說場址有斷層通過、學術單位說沒有,又
不讓我組專家會議,「如果我不撤銷環評,你們一定說我不公正」。他強調,就因為雙方
有爭議才需要成立專家會議解決。
雖然環保團體強烈反對,但葉俊宏說,「機制還是會照跑」。顏美娟痛批,「我們並沒有
同意,你是找我們來背書嗎?」隨後憤而離席。
※ 本文同步刊載於作者部落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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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新聞] 【特稿】永揚案 一部環評法現形記
時間: Wed Apr 1 01:53:48 2009
http://e-info.org.tw/node/42161
本報2009年3月31日台北訊,特約記者朱淑娟報導
台南縣永揚垃圾場環評案像照妖鏡,讓環境影響評估法的諸多假象現形,包括立法之不周
延、環評委員及官府無從判斷環評報告真偽、公開說明制度不健全,給業者操弄空間。另
外,行政機關無力(或無心)監督事後爆發的爭議,凡此種種導致環評法的公正客觀性愈
來愈薄弱。
2008年4月,當時六位環評委員曾發出公開信,指出撰寫環評書的顧問公司是接開發單位
的生意,拿人手軟當然會盡量遮蓋不利開發的事項。審查時開發單位又常實問虛答,委員
看到問題要求補充環評書再審,導致環評書一改再改,但又始終無法呈現真相。
六位前環評委員建議,不要讓顧問公司直接去接企業的生意,應由企業把撰寫環評書的錢
交給環保署,再由環保署招標,如此顧問公司就沒有顧忌,會忠實呈現開發案對環境的衝
擊。
永揚案事後爆發許多環評造假爭議,檢察官也在追蹤調查後起訴,讓爭議延燒7年而無解
。事實上環評書造假、或顧問公司刻意隱埋真相又何止永揚案?如果能落實「環評書代理
」制度,並建立一套審查環評書真偽的並行比對機制,相信環評書爭議能減到最小。
另外,環評書造假導致環評委員因錯誤資訊而做出錯誤結論,這樣的結論理當視同無效。
環保署依環評法、行政程序法都有權撤銷環評結論。但環保署不悍衛環評法的尊嚴,一下
指這是地方權責、一下又說尊重司法。這是行政怠惰、自廢武功。
許多地方環評案甚至還出現縣府與業者掛勾,在地方政府「指點」下,業者愈來愈知道如
何規避環評。環保署畢竟是環評法的主管機關,理應站出來導正地方脫軌的環評亂象,不
宜限縮自我權限把責任推給地方。
此外,台南地檢署檢察官起訴書中指業者造假村民的問卷調查、且未依法舉行公開說明會
。由於沒有一套關於民調、公聽會的機制,因此業者所謂的民意調查、公聽會亂象百出。
建立一套公開、合理的公聽會、民調程序,才能忠實呈現民意,也有助事後減少爭議。
※ 本文同步刊載於作者部落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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