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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e-info.org.tw/node/37925 從海角七號看墾丁的選擇 作者:徐銘謙(看守臺灣協會研究員) 最近當紅的「海角七號」,把恆春古城、美麗沙灘、月琴古調、漁港風情的墾丁,透過魏 德聖導演的鏡頭與笑聲不斷的劇情,從大螢幕放送到觀眾的心裡。 更有意思的是,他貼切地透過鄉民代表等基層政治人物,表達出本土對外人、大財團侵入 的不滿,以他們的方式爭取自己的生存利益。 最經典的部分是,代表站在飯店的落地玻璃窗前看淨白的沙灘與藍天碧海,感慨地說,「 年輕人來聽海洋音樂祭,恆春人只賺到撿垃圾」、「飯店也BOT,山也要 BOT,現在連海 也要BOT」、「為什麼這麼一片美麗的海,被飯店圍起來,我們民眾都沒辦法看到?只能 讓住在這飯店的外地人看?」、「這片海那麼美,為什麼我們自己卻不懂得欣賞?為什麼 年輕人都要出外做人薪勞,卻不回來自己作老闆?」在這個沒有工業(也沒有工業污染) 的觀光墾丁,年輕人留在家鄉,大都還是當服務業的薪勞,可以作什麼老闆呢?另一部偶 像劇「我在墾丁天氣晴」回答了這個問題。愛衝浪的漢文被爸媽頻頻催促去高雄找一份像 樣的工作,遇到從台北到墾丁療傷度假的阿南,兩個人決定開一家自己的衝浪店當老闆。 當無動力的衝浪遇到水上摩托車的飆速,難免產生衝突,再加上外國友人因墾丁的紊亂, 竟於其論文中建議將墾丁國家公園除名,促使亮亮想用BOT來有效管理水上摩托車亂象, 卻遭致當地業者反彈。故事的第二條線,阿南遇上楚大哥,他們號召墾丁在地人集資出地 想要在開發觀光與保育之間取得平衡的計畫,也遇上了大財團想要轉而大規模開發購物中 心的爭議。而說服強勢的財團與律師們的,是墾丁珊瑚礁區發現全世界罕有的「豆丁海馬 」;阿南告訴他們,只有保護美麗的海域才能為墾丁帶來真正長久的觀光事業, 而不是炒短線的大型開發案。 兩個故事都提到了BOT,所謂的BOT就是,財政有限的政府將某一個公共財產,公開招商給 民營業者建造、營運一定期間,期滿後交還給政府。因為有能力建造大型設施的,往往是 大財團,當地人因為資金規模或者很難團結一致,因而往往意味著給予大財團肆意開發自 然環境的特許權。因而,BOT在前者代表的是外來者壟斷當地利益的力量,後者代表的是 對破壞自然生態的無序觀光行為的管理手段。進一步說,假設BOT的對象給了當地人,排 除了外來財團的話(如海角七號給地方型派系政商關係),是不是就沒有問題了呢? 從最近滿州鄉公共造產吉普車隊開發飆沙衝浪溯溪的觀光行程,遭到墾丁國家公園公告違 法予以取締的案件來看,相對於BOT,地方公共造產是由地方擁有,但是卻肆意開發門馬 羅山草原(在國家公園範圍內)、九棚沙漠(不在國家公園範圍內)等自然地景,造成溪 流、草原甚至沙漠的生態浩劫,一樣是炒短線的觀光開發,最終受害的仍是墾丁在地的後 代。也許我們可以想想為何漢文選擇衝浪店當老闆,而非水上摩托車;同樣的道理,草原 與沙漠甚至溯溪,為什麼不能選擇用雙腳賞景來發展永續的慢速觀光? 編註:所謂「公共造產」,根據內政部「公共造產獎助及管理辦法」第二條的定義,係指 縣 (市) 、鄉 (鎮、市)依其地方特色及資源,所經營具有經濟價值之事業。公共造產得 由縣 (市) 政府、鄉 (鎮、市) 公所自行經營、委託或合作開發經營。 ※ 本文轉載自看守台灣電子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84.12.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