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polypodiacea:推~過年前的大禮 01/19 07:34
來源網址:http://e-info.org.tw/node/73352
【快訊】阿塱壹確定劃設自然保留區
本報2012年1月18日屏東訊,特約記者廖靜蕙報導
葉品妤攝屏東縣政府於下午15:30發布「旭海-觀音鼻暫定自然保留區」審查結果,14位
委員中13位委員同意劃設,建議劃設總面積841.30公頃,全區為非原住民保留地之公有土
地,以此避開原住民基本法21、22條之爭議。
未來旭海到觀音鼻一帶將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列為自然保留區,區域內不得有任何人
為擾動,至於台26線旭海安朔段道路開發因多牽涉到保留區,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85條第
2款,不得開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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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aitingchen (Rejoyce ) 看板: Ecophilia
標題: Re: [新聞] 阿塱壹確定劃設自然保留區
時間: Wed Jan 18 23:15:22 2012
※ 引述《akosjdo (akosjdo)》之銘言:
: 來源網址:http://e-info.org.tw/node/73352
: 【快訊】阿塱壹確定劃設自然保留區
: 本報2012年1月18日屏東訊,特約記者廖靜蕙報導
: 葉品妤攝屏東縣政府於下午15:30發布「旭海-觀音鼻暫定自然保留區」審查結果,14位
: 委員中13位委員同意劃設,建議劃設總面積841.30公頃,全區為非原住民保留地之公有土
: 地,以此避開原住民基本法21、22條之爭議。
: 未來旭海到觀音鼻一帶將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列為自然保留區,區域內不得有任何人
: 為擾動,至於台26線旭海安朔段道路開發因多牽涉到保留區,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85條第
: 2款,不得開發。
(這是之後的補充報導)
本報2012年1月18日屏東訊,特約記者廖靜蕙報導
屏東縣政府於下午15:30發布「旭海-觀音鼻自然保留區」審查
結果,14位委員中13位委員同意劃設,建議劃設總面積841.30(
其中包含海域105.44)公頃,全區為非原住民保留地之公有土地
,以此避開原住民基本法21、22條之爭議。
屏東縣副縣長鍾佳濱於會後召開記者會公布審查結果,他說委員
認為當地自然和生態有保留之必要,雖然與可行性評估報告建議
的範圍仍有差異,但委員認為將「核心區」非原住民區的公有地
劃入已足於保護,也能讓區域內的原住民保留土地且不影響其生
活。
但委員仍建議屏東縣政府對於可行性評估報告中之緩衝區持續觀
察,配合相關配套逐年逐步全部納入自然保留區。而此次之所以
未將緩衝區劃入保留區除了要落實文化資產保存法對自然地景保
護,也要兼顧居民各項經濟活動及生活需求;除了文資法立法效
益外也回應早上92位地主以及當地民眾之需求。
鍾佳濱也表示,即使完成劃設保留區,仍不會忽略當地居民的民
生所需,將就溫泉民宿、生態旅遊、大眾運輸、緊急醫療以及避
難等5大項持續協助。在緊急醫療方面將持續提供假日醫療團隊
駐點服務,客運也經增加班次,藍色東港溪協會也進駐部落培訓
解說員以及發展生態旅遊路線。
對於公路總局提報的台26線旭海安朔段環境差異評估已於2010年
12月1日通過,預算也已經編列的,但預定路線都落在自然保留
區範圍內,顯然無法動工。根據文資法第85條第2款「政府機關
策定重大營建工程計畫時,不得妨礙自然地景之保存及維護,並
應先調查工程地區有無具自然地景價值者;如有發見,應即報主
管機關依第79條審查程序辦理。」
鍾佳濱表示,公路總局僅就環境影響衝擊提出環境評估,未敏於
此地特殊地景,縣府作為主管機關依照文資法79條辦理。「文資
法保護的對象比環評法有更嚴苛的對象,因為文化資產具有不可
回復性。」亦即,文資法賦予優先主導的位置,開發行為遇到文
化資產應先停工,屬於事後強制主確的效力,和環評事先審查是
不同的。
附帶決議依據文資法第4條地方指定文化資產必須報中央(農委會)備查,委員也建議照會台東縣政府,因保留區地界北臨台東縣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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