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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oolloud.org.tw/node/55035 吳育昇提案修《環評法》 環評結論將與開發許可脫勾 陳寧 苦勞網特約記者 中科三期環評撤銷後,引發一連串司法爭議,現在立委更打算透過修法粉飾太平。為加強 對開發單位之信賴保護,國民黨籍立委吳育昇與21名黨籍立委共同提案修正《環評法》第 十四條,並即將在明天送入立法院一讀,今天(14)上午綠黨、台灣環境保護聯盟、台灣 環境行動網等環保團體與律師共同召開記者會,譴責吳育昇這種為了中科三期等特定案例 進行修法的行為,已經過度擴充行政權,破壞司法體制。 在吳育昇等人的提案中,特別說明為了信賴保護原則,當環評結論經行政法院撤銷後,「 原開發許可並非自始、當然、絕對無效」,應回歸《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一十七條之規定 處理,若開發許可為「對公益有重大危害」,或是「信賴利益大於撤銷處分所要維護之公 益」,就不該將其撤銷,可說是將環評結論與開發許可徹底切割。 代表后里農民進行中科三期訴訟的律師林三加指出,法學界已經為了中科三期的司法爭議 ,開了不下十次的研討會,但立委的修法提案顯然完全忽視法學界以及公民的討論意見, 只是為了平息中科三期爭端,他批評這不過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作法。 對此,今天在立法院進行業務報告的環保署長沈世宏回應,修法只是把「以前被外界誤解 的事寫清楚」,交待《環評法》與《行政程序法》的競合關係,他指出,原本開發許可是 否無效,就是由環保署通知,不過核發開發許可的本來就是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由誰發 的許可,就由誰來決定要不要撤銷」,並非和環評脫勾。 沈世宏也表示,把對於「信賴保護」的認定,交給事業主管機關權衡,一定會有爭議,但 基本上環保署對於修法一事「沒什麼好反對的」。 事實上,自中科三期環評結論被行政法院撤銷以來,環保署的態度始終如一,不管農民與 環保團體如何抗議,仍然宣稱中科三期是否應停工應由國科會決定,與環保署無關。差別 只在於,《環評法》確實沒有寫清楚環保署到底該做什麼,使得對沈世宏期望很高的反對 群眾,對其自廢武功的行為不爽到極點。 一旦此次修法順利通過,未來環保署便可以肆無忌憚的說「少來煩我」,然後繼續開一些 無關緊要、不影響開發與否的鬼環評,而過往總是將環評會議視為重要攻防戰場的環境運 動,也勢必得面臨更艱辛的挑戰。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2.23.35
vonm2003:850547542457 10/14 23:27
balanceCIH:樓上黨工 10/15 2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