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amouflage10 (RR大兵)
看板Ecophilia
標題[新聞] 通關密語12號 辣炒海豚上桌
時間Sat Apr 23 00:45:12 2011
之前有部紀錄片:血色海灣,
描述日本小鎮獵捕海豚,
大家可以找來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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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422/4/2q9ci.html
通關密語12號 辣炒海豚上桌
中國時報"2011/04/22 02:55" 曾百村/宜蘭報導
可愛的海豚竟成為海產店中「隱藏版」的料理!一家臨蘇澳港的海產店為招攬生意,將保
育類的海豚做成料理上桌,為避免查緝,還用代號「第十二、十三號菜」暗稱海豚的肉與
骨,讓饕客將舞動海面的瓶鼻海豚吃下肚。
日前一名顧客向店員表示要點「十二號菜」,卻因臉孔生疏,店員不敢大意,推說沒賣這
種餐。幾天後由老饕陪同進店,才點出「隱藏版」海豚肉。
老饕說,店家很小心,經熟面孔點菜,才能點出「隱藏版」菜色,並用代號來形容海豚肉
或海豚骨,如要食用海豚,一定要在包廂內,以免被人通風報信查緝。
客人發現海產店將海豚肉用大量的薑絲、蒜頭、青蔥等一起炒,一盤賣五百元,依稀可見
海豚的黑色皮質下有一層脂肪連接著肉質。老饕表示,海豚肉帶有腥味,所以都用辛辣的
佐料搭配料理。
宜蘭縣漁業管理所所長陳文進表示,
台灣東部有十七類海豚,並以瓶鼻、飛旋海豚最常見
,海豚十分聰穎,模樣令人討喜,許多民眾還專程搭船出海欣賞海豚。
但漁民可不是那麼喜愛海豚,因為,
海豚喜歡吃漁民的最愛─鮪魚,是漁民的眼中釘。而
海豚遭捕獲後,漁民因要逃避海巡檢驗,常被殘忍的「斬首」後將海豚頭、尾、鰭部丟入
海中後包裝埋於冰中,造成海巡單位查緝困難。
宜蘭縣政府農業處畜牧科表示,
販賣保育類的海豚,將會面臨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徒
刑,還得併科卅至一百五十萬罰金,刑責相當重,呼籲店家或漁民別以身試法。
中華鯨豚協會祕書長李明華則說,
近年海洋汙染嚴重,海豚體中含有高度的汞和氯,食用
海豚肉對人體有害無益,加上保育野生動物的概念,希望人們不要濫捕、食用海豚肉,讓
牠們自由的在海中悠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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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8.170.16.20
推 airportman:我對這位記者的報導都蠻存疑的 04/23 19:27
→ camouflage10:你是指前面有關"野味"的真實性嗎? 04/23 20:30
→ aaa123aaa:看新聞 還以為是河豚... 04/25 09:48
推 airportman:對的,我對這報導真實性存疑, 04/26 22:44
→ airportman:以前曾有地方記者捏造鬥雞賭博的新聞,還變成電視頭條 04/26 22:45
→ airportman:啊,不過我知道海豚是有人吃的 04/26 22:45
推 LovError:我是知道雲林那邊都有得買 (限定某幾處) 04/27 0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