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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我在學弟的facebook上看到的 這篇文章的重點是在於下面的文章回應 有個自稱老師的人,其實他是高雄綠X工坊的老闆 以莫氏樹蛙保育為名 採集及自行繁殖與販賣行為 我不知道要去哪裡檢舉他 大家讓這種販賣保育類的行為中止吧! 以下附上網址: http://0rz.tw/b4naE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232.164.88 coolbrother:轉錄至看板 Gossiping 05/13 12:46
camouflage10:http://ppt.cc/DtBN 05/13 13:31
camouflage10:可向各縣市政府的農業局或農業處檢舉 05/13 13:32
camouflage10:http://agri.kcg.gov.tw/ 高雄市農業局 05/13 13:35
camouflage10:http://livestock.kcg.gov.tw/ 高雄市動保處 05/13 13:35
camouflage10:不過這些生態相關科系怎麼連基本的野生動物保育法都 05/13 13:38
camouflage10:不懂...太扯了吧 05/13 13:38
Jayc:直接跟當地縣市政府申訴 (拍、錄證據)對方罰6~30萬元 05/13 15:24
Jayc:檢舉人舉發、協助破案也可得到500~1000元獎金 05/13 15:26
Jayc:還有,小莫現在不是保育類野生動物了 :( 05/13 15:26
Jayc:原PO不檢舉張老師的話...獎金讓別人領囉^^ 文章我已copy啦! 05/13 15:34
camouflage10:http://tesri.coa.gov.tw/show_wild.php?id=162 05/13 15:46
camouflage10:莫氏還是吧 05/13 15:46
Jayc:小莫不是喔!請去查詢98年新修正的「保育類野生動物名錄」 05/13 15:57
Jayc:台灣保育類樹蛙只剩四種...還有,特生資訊不太更新的 :) 05/13 15:57
Jayc:名錄修正更新請上「林務局」查詢 http://0rz.tw/HAYBu 05/13 16:01
Jayc:(我待過特生...只能說業務太忙 其他單位的資訊更新較慢 ^^a) 05/13 16:03
camouflage10:感謝糾正,所以只能用下篇B大所列法條罰了 05/13 21:24
quinn:林務局 專線 0800-057-930 05/14 13:34
> -------------------------------------------------------------------------- < 作者: BlackDryad (振作!) 看板: Ecophilia 標題: Re: [轉錄] 生態"浩"劫 時間: Fri May 13 13:51:15 2011 ※ 引述《coolbrother (阿里山下的毒渣)》之銘言: : 這是我在學弟的facebook上看到的 : 這篇文章的重點是在於下面的文章回應 : 有個自稱老師的人,其實他是高雄綠X工坊的老闆 : 以莫氏樹蛙保育為名 : 採集及自行繁殖與販賣行為 : 我不知道要去哪裡檢舉他 : 大家讓這種販賣保育類的行為中止吧! : 以下附上網址: : http://0rz.tw/b4naE 未經許可,捕捉野生動物 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第17條 未經許可,販賣野生動物營利 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第36條 雖然野保法第55規定,人工飼養者有另外的處理方式 但是由於他的親代都是野外捕捉 如果往上追溯,那就要看他「當初」有沒有申請捕捉許可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82.93 > -------------------------------------------------------------------------- < 作者: tp6g4 (陳試) 看板: Ecophilia 標題: Re: [轉錄] 生態"浩"劫 時間: Sat May 14 00:00:16 2011 ※ 引述《BlackDryad (振作!)》之銘言: : ※ 引述《coolbrother (阿里山下的毒渣)》之銘言: : : 這是我在學弟的facebook上看到的 : : 這篇文章的重點是在於下面的文章回應 : : 有個自稱老師的人,其實他是高雄綠X工坊的老闆 : : 以莫氏樹蛙保育為名 : : 採集及自行繁殖與販賣行為 : : 我不知道要去哪裡檢舉他 : : 大家讓這種販賣保育類的行為中止吧! : : 以下附上網址: : : http://0rz.tw/b4naE : 未經許可,捕捉野生動物 : 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第17條 : 未經許可,販賣野生動物營利 : 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第36條 : 雖然野保法第55規定,人工飼養者有另外的處理方式 : 但是由於他的親代都是野外捕捉 : 如果往上追溯,那就要看他「當初」有沒有申請捕捉許可 補充一下 野生動物保育法 第十七條 非基於學術研究或教育目的,獵捕一般類之哺乳類、鳥類、爬蟲類、兩棲類野生動物,應 在地方主管機關所劃定之區域內為之,並應先向地方主管機關、受託機關或團體申請核發 許可證。 例如我在外面抓鳳蝶天蛾的幼蟲來給小學生作為觀察學習用 只要不是保育類,合法 我在外面抓麻雀或者喜鵲,關在籠子後載到貨車上,拿去寺廟推銷說要不要買來放生 雖然麻雀的數量多的跟老鼠一樣,喜鵲也不是保育類動物 但我不是基於學術研究、學習目的。犯法! 一兩隻無所謂,一整群就很大概會被舉報了。 我之前有看過一個實例,利用某種方法來讓"松鼠可以被人類飼養" 然後把那種特殊方式處理過的松鼠來大批販售 這就是違法 (方法我不說,雖然方式很簡單,但避免有人效法,因此不說明) 不過此法還受到第三十六條法規影響 第三十六條 以營利為目的,經營野生動物之飼養、繁殖、買賣、加工、進口或出口者,應先向直轄 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許可,並依法領得營業證照,方得為之。 野生動物之飼養、繁殖、管理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換句話說只要有申請就ok 但是原文中,被受害的是"莫氏樹蛙",屬於二級保育類 因此要用保育類的東西來看待 第十六條 保育類野生動物,除本法或其他法令另有規定外,不得騷擾、虐待、獵捕、宰殺、買賣 、陳列、展示、持有、輸入、輸出或飼養、繁殖。 保育類野生動物產製品,除本法或其他法令另有規定外,不得買賣、陳列、展示、持有、 輸入、輸出或加工 。 拿來玩(X) 飼養(X) 買賣(X) 包括動物活體或動物屍體的任何部份 煮來吃(X) 繁殖(X) 陳列(X) 以這條法規來看這個事件,才是最重且最明顯違法的地方 又在三十五條 保育類野生動物及其產製品,非經主管機關之同意,不得買賣或在公共場所陳列、展示。 前項保育類野生動物及其產製品之種類,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 所以這舉動絕對犯法 是可以檢舉提告的 又原文飼養保育類動物的綠x工坊 受到三十五~三十九條規範 ------------------------------------------------------------------------------ 然後這邊舉出一些實例 1.抓外來種 做生態保育的人,大該都要抓外來種 不管是動植物,小規模經常性的外來種ok 但是如果要大規模補抓外來種,以維護當地生態 則必須與當地政府申請 2.飼養保育類動植物 需有學術研究、復育目的 且要受到政府的監控 凡是中間過程中,有任何一隻逃走或者死亡 政府都會要求提出驗證或責任歸屬 3.放生動物 像那種因為不是保育類動物,就抓來賣 這絕對是犯法的 抓麻雀烤小鳥也是,如果要合法,要提出申請 4.捕殺動物 如果麻雀太多導致於農田收穫不佳,或者獼猴每天都來果園亂 都有不同的處理法 麻雀(非保育類) - 基於損害農作物,可以依第二十一條捕殺之 獼猴 (保育類) - 若符合第十八條「族群量踰越環境容許量者」可以捕殺 但目前似乎還不行 5.保育類植物 - 台灣水韮 特別說明 為鼓勵復育,持有栽種台灣水韮是沒問題的 可以移株來自由繁殖 唯 台北夢幻湖 的台灣水韮不能動 原因是:那邊屬於自然保育區,所有動植物未經過申請都不能動! 以上介紹 希望大家能夠更瞭解自然保育相關法規 不要以為自己生態很瞭解就做錯事情 -- ▄▄田字草,水生蕨類。 國立台北教育大學 自然生態科學社 ▄▄▄▄▄常見於各地水田,但在農藥 ▄▄▄▄▄▄除草劑的過度使用中,數量 自然心 生態情 推行科學教育 ▄▄▄越來越少。葉子四葉愛心型 ▄▄▄▄▄▄▄▄適應水田的生活,水陸兩生│ 社網:http://0rz.tw/6gpWp ▄▄▄▄▄植物,可以作為盆栽觀賞。│ `ψtp6g4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0.127.36.143
tp6g4:這邊奉勸大家,保育類動物名單會改變滴,請時常看公告 05/14 00:03
cuteowlet:很清楚的整理 感謝整理分享~ 05/14 00:51
AllenSue:推推~~感謝辛苦整理:) 05/14 00:54
Waitingchen:推一個! 05/14 02:13
Jayc:推一個~ 不過..小莫就不是保育類野生動物啊現在~~~~ >"< 05/14 09:02
Jayc:莫非牠又被重新納入名錄了?? @_@a 05/14 09:02
tp6g4:農委會生物多樣性的網頁還在舊的資料 05/14 13:16
tp6g4:但是林務局新資料中顯示小莫已經不是保育類了 05/14 13:16
tp6g4:拜託這些網頁要定時更新呀囧 05/14 13:16
yyykk:印象中沒有保育類植物,只有珍貴稀有植物?? 05/14 18:47
yyykk:不過這篇講得好清楚! 05/14 18:47
Jayc:因為 野生植物保育法沒有通過!! 05/14 22:51
camouflage10:好文!!如果週遭有類似的事件發生就能清楚分辨了~感謝 05/15 01:16
cd81:之前新聞 不是抓保育類一樣會被罰 05/17 00:17
> -------------------------------------------------------------------------- < 作者: avocet (冷杉林間) 看板: Ecophilia 標題: Re: [轉錄] 生態"浩"劫 時間: Sat May 14 16:28:15 2011 : → tp6g4:農委會生物多樣性的網頁還在舊的資料 05/14 13:16 : → tp6g4:但是林務局新資料中顯示小莫已經不是保育類了 05/14 13:16 : → tp6g4:拜託這些網頁要定時更新呀囧 05/14 13:16 這要很多人寫信給特生的主管們,他們才會要求相關負責人去更新。 以下是特生主管的聯絡信箱: 主任湯曉虞 thy@tesri.gov.tw 副主任李訓煌 fenhorn@tesri.gov.tw 主任秘書楊嘉棟 jdyang@tesri.gov.tw -- 11 國家研究院 政治, 文學, 學術 1 Academy 研究 Σ科學學術研究院 3 BioMed 生醫 Σ 醫學.生命科學研究院 6 Ornithology BIO ◎鳥類學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69.7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