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aitingchen (Rejoyc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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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財團圈地又一樁? 原民建設條例遭批土地再沉淪
時間Thu Jan 6 12:34:47 2011
來源網址:
http://e-info.org.tw/node/62567
財團圈地又一樁? 原民建設條例遭批土地再沉淪
本報2011年1月6日台北訊,特約記者廖靜蕙報導
繼3日無黨籍立委林炳坤提出離島建設條例修法,意圖解編澎湖
等離島國土,無黨籍立委再以建設之名出擊,將開發之手伸向
原住民保留地。
由無黨籍立委高金素梅提案之《原住民族地區建設條例》,擬
於6日送入黨團協商。
18條條文中,尤以第7、9條不僅無法保障
原住民族生存權益,反將因大開國土利用之門,並使原住民族
地區長期環境、經濟與社會資源分配不均、利用不公的現象更
加嚴重,且剝奪原民族生存、生命與土地權。數十個原民及環
保團體聯署表示不可,並要求高金素梅撤案。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秘書長林子凌痛批《原住民族地區建設
條例》是《離島建設條例原》修法惡例的原住民版本,將崩解
原住民保留地。
中華民國律師公會環境法委員會律師詹順貴說,原本期待將原
住民保留地留給原住民來經營,實際上卻仍是「漢人」經營,
原住民只是人頭,難怪連原住民委員會都承認原住民保留地政
策徹底失敗。
而《原住民族建設條例》以「民間機構」投資國
家重大建設之名,便可以取得原住民地區國有土地使用,但無
論是原住民或漢人根本沒有能力投資,形同讓財團以投資名義
堂而皇之地進入原住民保留地,無所不催。
詹順貴憂心若通過此條例,原住民可能連名義上的所有權都崩
解。
台灣原住民族部落行動聯盟秘書長歐蜜偉浪牧師說,國民政府
半世紀以來的治理下,以都市計畫之名,將可觀光遊憩的原住
民土地開發殆盡,卻對原住民設限重重,使得原住民土地完全
與原住民脫節。
歐蜜偉浪表示,政府立法不以在地原住民為主體,從去年莫拉
克颱風重建條例21條、22條可見一斑,莫拉克條例迫使部落族
人遷村,離開自己的土地,失去與土地之聯繫,若再通過此法
條,原住民連吃剩的鍋巴都輪不到!
原住民政策協會理事拔尚則說,以集團開發模式來對待土地,
只有少數投資者獲得利益,卻造成部落主體的分化。拔尚表示
,原住民需要建設的事項非常多,應更優先討論的是總統馬英
九之原住民族政策──4年500億的「原住民族基層建設方案」
,攸關經濟發展、產業發展、文化建設之政策。
中華民國專業者都市改革組織(OURs)理事長黃瑞茂認為,內
政部未善盡國土規劃、保育的責任,未回應國土破碎化的問題
,任由財團「洗土地」;他說,
建設條例第9條是原住民版的
都市更新計畫、變相的迫遷,將公有地圈給民間財團,造成私
有地人民流離失所,對原住民十分不公平。
迫於外部輿論聲浪,5日稍晚,傳來此案黨團協商取消的消息
,且本會期不再排入議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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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aitingchen:跨完年怎麼有種陰影四方籠罩的感覺....Orz 01/06 1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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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cuteowlet: 本就 大誤 01/07 1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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