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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uchuan7.blogspot.com/2011/02/2-1_19.html 剝奪基本人權的土地徵收 (2-1) 朱淑娟∕2011.2.19 政大地政系教授徐世榮17日在台灣看守協會舉辦的「土地正義」 演講中指出,台灣的土地徵收非常浮濫,已到了剝奪基本人權的 地步,他強調這是一個民主的倒退,人民唯有建構一個強大的公 民社會,喚起公民意識,才能改變扭曲的價值。 前年苗栗縣竹南大埔怪手開進稻田,引爆土地徵收爭議,接著包 括苗栗縣灣寶、新北市的貢寮、彰化二林的中科四期相思寮、田 中高鐵車站、台中縣后里、大雅 特定區、新竹縣二重埔等等土 地徵收案地主,也紛紛站出來控訴政府強行徵地。 剝削式的土地徵收 土地徵收爭議遍地開花,其中問題很類似,都是出在土地徵收制 度的設計。政府往往掌握土地徵收名義的詮釋權、以及程序的主 導權,人民非但沒有拒絕的權利,而且在徵收過程中,也飽受不 被尊重、被剝削的痛苦。 徐世榮強調,土地是人民的財產權,政府只能因公共利益需要不 得已時、而且在與人民充分溝通、也同意給予合理補償下,才能 動用土地徵收。但近年來地方政府的徵地卻是別有目的,而為了 滿足這個目的,已到了浮濫徵收地步。 徐世榮提到,台灣土地徵收起源於民國38年三七五減租、耕者有 其田等政策,民國49年政府提出「獎勵投資條例」,接著變更成 「促進產業升級條例」、「產業創新條例」,政府提供租稅減免 、土地以爭取企業投資。 威權時代人民不敢反對,於是政府把徵收民地變工業用地這件事 視為當然,公務人員這樣做也不覺得有錯,導致土地徵收不斷且 政府從無檢討。 土地浮濫徵收變本加厲 徐世榮表示,民國76年停徵田賦後,農地對財政沒有幫助,如轉 變成工業區或都市用地,就可以課到地價稅、土地增值稅、房屋 稅、契稅等四大稅目。近年來地方政府財政困難,於是想到用變 更土地的方式來擴充財源,甚至已過度都市計畫,官方數字統計 已超過台灣所有人口700多萬。 而土地也是地方派系、建商主要的利基所在,曾有學者調查,地 方議員超過五成都與砂石、建築業有關。徐世榮觀察,土地不同 於一般商品,而是經濟商品、政治商品,因為只要變更地目,市 場價值就完全不同。 噬土的怪獸 土地徵收條例第三條規定:「國家因公益需要,興辦下列各款事 業,得徵收私有土地」。而為了替「公共利益」找名目,許多工 業區雖閒置嚴重,但還要不斷開發。還有些開發假公共利益之名 ,例如林口A7平價住宅的區段徵收,表面上要做平價住宅,其實 住宅範圍只有小部分。 徐世榮說,這種運作模式已經停不下來,變成一隻怪獸,專吃土 地的「噬土的怪獸」。政府及財團受益,人民變成受害者。他反 問:房子一直蓋,房價有下跌嗎?沒有,因為土地價格並非由供 需而來,而是人為主觀創造而來。台北房價高,百姓成屋奴,這 是典型剝奪社會弱者的基本人權去成就財政及財團。 土地徵收條例第一條:為實施土地徵收,促進土地利用,增進公 共利益,保障私人財產。徐世榮反問:「有嗎?」 區段徵收的陷阱 土地徵收分為:一般徵收、區段徵收。其中區段徵收現行政府更 是大力推動。土地徵收條例第四條對於區段徵收的前提幾乎是包 山包海,過去財團要買地要跟地主直接協商,而現在透過區段徵 收,視為政府跟民間合作的土地開發,動用公權力、還能用低價 取得、人民不能反對,徐世榮說:「這還叫合作嗎?」 於是把農地變更工業區、科學園區、學校,找到「公共利益」的 名目後,接著再推動「特定區計畫」,再以區段徵收來實現特地 區計畫。而且許多特定區計畫比科學園區更大,導致都市計畫編 定很浮濫。過去那種先計畫目標人口數、再做都市計畫的合理性 ,完全被打亂。 此外政府進行區段徵收時都宣稱透過土地價值轉換,人民可拿回 40%~45%土地,但徐世榮強調,那是指平均,一般約20%~30%,一 甲地只能換回二、三分,而且不能選擇,苗栗竹南大埔地主之前 就抗議政府配給他們的是墓地。 那剩下的土地那裏去了呢?土地經重劃後變成三種地:人民的抵 價地、公共設施用地、可建築用地。 例如八德擴大都巿計劃區完成開發後有112筆、32公頃剩餘的可建 築用地,稱為「配餘地」。桃園縣政府日前標售其中32筆、8.81 公頃,得價31億7千多萬。 徐世榮說:「這原來是人民的地啊,政府是如何在對待人民的財 產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4.205.83.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