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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gigabyte.fxsh.tyc.edu.tw/professer/si_master/s1.htm 佛教與社會運動 釋昭慧老師 天主教輔仁大學宗教學系   ●一、前言    ●二、社會運動與佛教    ●三、社會運動的體制改造  ●四、社會運動的思想改造    ●五、由少數「先知」到多數「民意」  ●六、社會運動與自力救濟、慈善救濟之分野    ●七、社會運動與民主政治  ●八、結論 一、前言   筆者以一介佛教比丘尼,從事社會運動,行之有年,從未離開「爭議性人物」之角色 。爭議性,大概就是社會運動者的宿命吧!許多佛教徒與社會人士都認為:出家人就是要 修心養性,參禪念佛,何苦沾惹俗塵?也有人雖認可佛弟子之社會關懷,但這所謂的「社 會關懷」,似乎也祇止於「慈善救濟」,可見其行動之正當性,有待闡述。   什麼是社會運動?社會運動的意義是什麼?就佛法觀點而言,社會運動有沒有意義? 社會運動是不是可以用佛教所擅長的「慈善救濟」以取代之?如果無可取代,那麼,佛教 從事社會運動,其理論基礎何在?行動可以如何因應配合?這些,是本文所要討論的重點 。在本文中,筆者以佛教徒為主的「關懷生命協會」為例,陳述佛教參與社會運動可能的 著力點與操作法。 二、社會運動與佛教   什麼是社會運動?簡單地說,即是針對既有的體制(這個體制包括了政策和法律)以 及思想(包括由慣性思考所產生的行為模式),作一番體制改革與思想革命的運動。這種 運動,通常是由一人或少數人啟其端,終極目標是將運動訴求具體化而成為新法制、新政 策,或是形成新的思想風潮。   在此我們看到了佛教從事社會運動的正當性!   第一、佛陀也是一位社會運動者。在四姓階級如此嚴密的古代印度,他可以公然反對 種姓歧視,並且在制度面落實「眾生平等」的佛法理念,而促使進入僧團的人,不論階級 ,一律平等;當時殺生祭祀的風氣很盛,他可以無畏於民意主流的勢力,而再三強調:祭 祀是完全沒有效果的,只會增加屠戮生靈的惡業而已。他四十五年的說法生涯,其實就是 在面對既有的社會偏見、既有的錯誤思想、既有的惡劣行為,作溫和而堅定的觀念挑戰, 這絕對不祇是個人的修心養性,而已是一種社會運動。   第二、大乘佛教強調「嚴淨國土,成熟有情」,這已是將「護生」的佛法精神具體化 的行動綱領。一個以創設淨土、嘉惠眾生為理想的宗教,面對有害於生態環境或眾生的思 想與制度,如何可以緘默無言,只管打坐?   有時候,社會運動雖在長時間內只是「非主流思想」與「在野政見」,卻也會辯證性 地使主流思想與法律、政策,產生某種程度的質變與量變。換句話說,社會運動與社會的 主流思想、制度,雖然存在著某種緊張性,卻不必然是絕對的零和關係。佛教思想在儒家 為主流的中國,內化成為中國文化的過程,正是如此。 三、社會運動的體制改造   社會秩序之所以得以維持,是因為有成文法制或不成文的社會慣例,在作監督與調節 ,有各種的政策在執行、推動,我們不能說:這些法制、慣例或政策是一無是處的,但是 ,此中必然有一些極不合理或不盡合理的地方——它們可能一開始就已因照顧少數人之利 益(乃至侵損其他眾生之利益)而顯得極不合理,也有可能原先尚稱合理,但在因緣變遷 以後,就呈現其不合理處。那麼,由誰來改變這些不合理的現狀呢?由社會運動!在民主 政治的機制中,這樣的社會運動,經常是透過各種訴求主題不同的非官方組織(NGO: Non-government Organization),形成各種壓力團體,進而影響法律與政策之制訂。   解嚴以後的台灣,各種社會運動,風起雲湧,各自以學者專家冷靜的專業知識,結合 熱情的同願同行者,形成許多具足民意基礎(或是強勢少數)之NGO組織,逼令政府與民 代不得不接受挑戰,而做出符合民意趨向(從而也符合自己的選票利益)之回應。   舉例而言:在台灣,過往的「民法親屬篇」,顯然反映父權社會的意識形態,而對女 性缺乏對等的尊重與保障。然而透過婦女運動者持久不懈的努力,如今終於修訂了新法。 又如:透過教改運動的持續努力,教育部終於擺脫老大心態,而將許多運動訴求,逐步化 約成了教改政策。像這兩項運動,前者豈不正好符合「眾生平等」的教義?後者豈不與佛 陀教育的「覺者」精神遙相呼應?可惜的是:佛教徒雖有以個人身份參與其中者,卻不見 佛教團體對婦運的訴求,有什麼樣的聲援。四一 ○教改運動,則在黃武雄教授的力邀之 下,本人與佛教弘誓學院師生,曾經共襄盛舉。   再如:筆者所創會的關懷生命協會,曾經串連國內的動物保護與環保生態團體,共同 組成「生態保育聯盟」,也曾於一九九四至九五年間,強力串連國外之同屬性團體,對行 政部門施以壓力,對立法委員展開遊說,從而使立法院通過了民間版的野生動物保育法修 正案,這遠比原官方版帶給野生動物更大的生存空間。有鑒於野生動物以外的經濟動物、 同伴動物(特別是流浪犬)、實驗動物,猶在深鉅的苦難之中,毫無法律保障,關懷生命 協會於是又極力推動「動物保護法」,而經過四年之奮鬥,該法案也終於在去(一九九八 )年十月十七日,於立法院三讀通過。其中特別是第十條的「反賭馬條款」,它使得台灣 成為全世界第一個透過立法而禁止賭馬的國家。   這兩項法案,都有佛教的人道思想之溶入,也都透過佛教徒的主導,凝聚民意力量, 而成功地對抗了官僚體係、業者與財團的惡勢力,減輕了台灣動物乃至人民的潛在共業。 四、社會運動的思想改造   社會運動的另一工程是思想改造。社會既有的風俗習慣與思想文化,是每一個族群或 社群,歷經長遠的時空歲月,而培養出來的默契和共識,但是這些族群或社群,往往也會 因為他們本位主義的「我我所執」,而形成視野或胸襟的侷限,以及情感的好惡,於是存 在著許多的錯誤觀念,乃至於對「他群」的偏見,諸如:各種種族歧視、性別歧視、動物 歧視的意識形態,這些如果沒有改變,會明顯或隱約地傷害族群間的和諧,或傷害族群內 部弱勢者的生命尊嚴,乃至生存權益。然而這又要透過什麼方法給予改變呢?透過社會運 動!   舉一個佛教深受其害的案例而言:一般人在中國文化影響下,對僧尼都存有一種成見 ,認為他們是逃塵避世的,是失戀、失意或婚姻不美滿,而只好「遁入空門」的;這就是 來自於家族本位的儒家文化所產生的社會偏見。自一九八七年開始,筆者常常透過各種傳 播管道,與社會對話,堅決地要求社會:務必要改變這種對僧尼不公平的刻板印象;並使 其明白:出家所須受到的考驗,遠超乎在家人;心志不堅者無以接受這種身心磨練。這並 非心性軟弱、逃避現實的人,所堪忍的生活方式。   為何如此不厭其煩,一再糾正這種偏見?原來,社會偏見如果沒有辦法積極去除,則 其必然會影響到世人對僧尼的觀感。當世人對僧尼有著「逃塵避世」的成見,懷著輕慢心 來看待他們時,僧尼哪有可能正常發揮「令正法久住」的功能?這樣,佛法在人間的推動 ,自然也就大打折扣了! 五、由少數「先知」到多數「民意」   社會運動來自一群有思辨反省力與道德自覺力的人,他們本身未必是錯誤思想或制度 的受害人,但是基於良知的反省,倘覺得在思想(乃至於詞彙的表達)上、在制度上,既 有的現狀,對某些族群或眾生,造成極大的生理或心理傷害,不符合仁慈、公正的原則, 他們就會試圖改變現狀。起初甚至只有一、二人啟其端,而顯得「先知寂寞」,然而只要 他們不屈不撓,不斷地將理念傳遞出去,自可因「同聲相應,同氣相求」,而感召到少數 共願同行者,到後來逐漸說服普羅大眾,終成為新的社會共識。   也因此,社會運動者當然不是要「孤芳自賞」,好讓他所標示的鵠的,永遠顯得「高 處不勝寒」,而是要集結強大的民意,而形成普羅大眾皆能接受的新思潮或新法制。但是 一開始,民意絕對不是站在他這邊的,這是由於社會運動具有一種「顛覆傳統慣性思考與 行為模式」的特質,使得它在起步發動時,與奮鬥過程中,必然要面對內外勢力的敵視、 抨擊乃至圍勦。這就是為什麼筆者會在本文開頭說道:「爭議性,大概就是社會運動者的 宿命吧!」   這時,社會運動者如果沒有「雖千萬人吾往矣」的「無我」智慧與剛強意志,放不下 身段,對於稱譏毀譽無法釋懷,對於威脅利誘無法抗拒,當然極有可能噤聲於現有「民意 」的強大力量,甚至流於「媚俗」之途。   因此,雖然終極目標是成就新的社會共識,衡諸過往社會運動成功之例,它確實是可 以不待此一訴求成為多數民意,只因少數人之堅持,而宣告成功的。   舉例而言,華人動不動就叫原住民為「番仔」,叫外國人為「鬼仔」,辱慢其他族群 的情緒,流露在語言之間,這就將社會偏見根深蒂固地透過慣用語傳遞下去,而且令受害 者幾乎永世不得翻身。台灣的原住民基於某種對語意聯想的不快,堅持要求漢民族:不可 以稱他們作「蕃仔」或「山胞」,而要改稱「原住民」。這原是原住民少部分人的力量, 結合了漢民族部分有良知、有道德感的知識份子,透過輿論的傳播,使大家產生共識:「 不可以用別人不愉快的稱謂稱呼對方!」此一由少數人發起的「正名運動」,正是成功的 社運範例,如今在台灣,已罕見「山胞」的稱謂,更少人敢冒「用別人不愉快的稱謂稱呼 對方」之大不韙了。   同樣是對稱謂的「感冒」,華人對佛教女出家人老是愛稱作「尼姑」,筆者就積十年 之久,不斷提倡正名運動,捉住任何機會,請他們改稱作「比丘尼」或「尼師」,這不是 對於假名言相有何執著,而是嚴厲譴責「尼姑」二字所涵藏的曖昧與歧視。老實說:「尼 」與「姑」二字拆開來看,均無不敬之意,但合在一起,會讓比丘尼們產生深刻的不快, 就是因為其語意已透出歧視佛教女性的氣息。 六、社會運動與自力救濟、慈善救濟之分野   社會運動並不等於自力救濟,自力救濟是因為自己或己群的權益受到干犯,於是自己 單獨一人,或結合其他受害人,做些示威、遊行、靜坐等等抗議的動作。諸如:拒絕把垃 圾場或焚化爐建在社區之中,抗議某一工廠排放污水、排放毒氣,抗議公司對員工不合理 的待遇與資遣……等種種抗爭活動,皆屬自力救濟。   自力救濟在行動的手段上(正當示威),乃至目標的訴求上(如環保、勞運),也可 能與社會運動雷同,但動機卻迥異。因為它的原動力不是來自公理正義或人道精神,而是 來自維護自己或己群之權益的需要,於是,儘管表面上可以雷同,但社會正義面是不夠的 。   慈善救濟也不等於社會運動。許多偷懶的政府,極樂意培植慈善機構,好在徵稅之外 ,以另類方法吸取民間資金,可是卻吝於把預算多分配一點到社會福利的支出上。佛教從 事慈善救濟的貢獻,不容抹煞,然而在台灣,佛教的慈善救濟倘若沒有社會運動為輔,很 可能會產生「延緩建立社會福利制度」的副作用。企業界也樂意把他應付的稅金透過各種 方式節省下來,轉贈到慈善團體之中,因為當他們這麼做時,無形之中已打了企業形象的 廣告。   然而「水能載舟,亦能覆舟」,由於政權的收編與財團的牽制,慈善團體在普世都有 一種性格:再也沒有勇氣去質疑政權的不當政策,與財團的不當牟利——即使那些正是「 違反慈善而導至生民受害」的罪魁禍首。所以慈善救濟雖有客觀的存在價值,卻沒辦法取 代社會運動。 七、社會運動與民主政治   佛教社會運動的從事者不必然要從政,甚至最好是放棄從政,因為一旦從政,就很難 不「順應民情」以獲取政治的利基,而社運工作者卻必須維持「不被當前民意所左右」而 「甘為少數」的心態,這與政治人物的心態,何啻天壤之別!   然而社運與政治之二者,也絕對不是兩條永無交集的「平行線」,因為社會運動正足 以補民主政治之不足,而成為金權政治的監督、批判與遏止者。民主政治由於在操作上必 須採用「間接民主」,有心從政的人想要推銷自己給選民,容易使用大量金錢來包裝自己 的形象,並予炒作、行銷,推廣自己的知名度,爭取群眾的認同感。這種操作過程,經常 無可避免地要面對金權政治惡化的難題。為了不讓利益團體和政權結合得太緊密,社會運 動團體可以(也有這個能力)運用其專業知識的敏銳度,盯緊政權與民代,檢視法律與政 策,看他們是否只顧財團業者的利益,而不惜傷害人民、傷害弱者、傷害動物,甚至傷害 到整個生態環境。倘若有之,他們會持續給政府施壓,透過群眾運動,透過公聽會、座談 會或記者會,總之,要讓政府不得不注意到這股力量與這些聲音,而必須在政策或法案上 ,作若干的調整,這就是社會運動在民主機制中的貢獻。   一九九三年,關懷生命協會成立,作為創會的社會運動者,筆者堅持絕不從政。在不 瓜分權力大餅的前提下,筆者可以與民代不形成競爭關係,而站在超然位置,為單一法案 而遊說三黨(與無黨籍)立委。   舉例而言,政府推出「野生動物保育法」修正案,將野生動物開放給業者飼養、繁殖 與買賣,這在以各種野生動物拿來「食補、藥補」的社會,當然符合業者的巨大利益。當 時協會就結合其他保育、環保團體,推出民間版的「野生動物保育法」修正案,並請現已 過世的民進黨立委盧修一先生提案。民間版與官方版的最大不同就是:不主張開放野生動 物的飼養、繁殖與買賣。   我們善巧運用媒體,以形成輿論的力量,結合清流學者、民間團體以及清流立委召開 一次又一次的公聽會,並結合國外的動物保謢與生態保育團體,共同向政府施壓,於是蔚 為一股不可忽視的民間力量。那時候,正好美國運用「培利修正案」,要制裁台灣的野生 動物產製品進口,華盛頓公約組織也盯緊了台灣。在內外交相施壓的情況下,政府不敢完 全照顧業者的利益;協會甚至逐一探訪立委或立委助理,使其明白官方版與民間版的差異 ,從而支持民間版。   最後,整個法案是以「民間版」為主軸(由於諸股力量制衡,所以法案內容當然還是 稍有妥協)而獲得通過的。這通過的意義,是非常重大的,除了更嘉惠野生動物之外,我 們將可以看到它對台灣未來十數年、二十年乃至上百年生態環境的影響。   三年前,口蹄疫發生的時候,全國病豬共計約撲殺四百萬頭,這是政策錯誤的例子。 真正的病豬並沒有那麼多,但是為什麼牠們死得那麼慘?原來,當口蹄疫發生以後,全台 灣的豬肉滯銷,肉價下跌,外銷的肉品又運到台灣。農委員面對豬農的壓力,只好用納稅 人的錢來收購口蹄疫病豬。有些養豬場恨不得他家的豬都得到口蹄疫,好領取農委會的補 助金。整個輿論的導向,都是「只看得到肉價,卻看不到豬的痛苦」;豬隻慘死的新聞畫 面之後,緊接著就是政府官員在大啖豬肉,強調「吃豬肉,愛台灣」。   這種行為背後,隱含著「財產權大過生命權」的價值觀,以及「凡是碰到障礙物,就 必欲除之而後快」的心態。這種觀念與心態倘或不改,我們每一個人都可能成為下一個受 害者,因為我們都可能成為別人獲得財產、名利、權力的障礙物。   當時中研院社科所的錢永祥先生與本人,都分別在中國時報的意見廣場發表文章,以 人道主義者的立場,在主流輿論之外,提供另類觀點,以刺激社會的思考。協會並立即向 農委會施壓,佛教弘誓學院師生也在台北火車站前展開聯署,要求政府:最起碼要「人道 對待口蹄疫病豬」。這個建議終於被採納了,電視上才不再出現豬隻被集體活埋、被伏特 量不足的電擊棒觸得痛苦哀嚎的殘酷鏡頭。   由此亦可窺見社會運動的價值。它不斷地盯緊並質疑惡劣的法律與政策,也提醒社會 :可怕的偏見會把社會帶到怎樣的一個情境!於是,在一個民主社會裡,以「自利利他」 為理想的大乘佛教,為了整個社會好,一定要支持社會運動;為了個人好,最起碼也得學 會自力救濟——總不能任令錯誤的法律與政策延續下去,禍延子孫。 八、結論   社會運動一方面要監督政府,減低政策錯誤的機率,甚至於要改變惡法;另一面要面 對群眾,幫助群眾拋棄成見,更正錯誤的思想與行為模式。如果社會運動的目標明確,手 段是非暴力的,其實就是在實踐以「護生」為本的佛法,以及「嚴淨國土,成熟有情」的 大乘佛法。   社會運動的議題非常多,作為一個佛教徒,時間、精神、能力都很有限,不可能加入 每一個社會運動議題的行列;但是,看到前述關懷生命協會推動法案的例子,佛教徒應可 受到鼓舞,承擔起改造社會的責任。下手要怎麼做呢?筆者的建議是:視整個社會的需要 ,衡量自己對佛法的理解程度,斟酌自己的興趣和意願,投入某一種社會運動,並且死生 以之。實際參與這種菩薩大行,會更親切地以生命印證菩薩道的尊貴!   (此文於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十二日講於「台灣人國是會議」研討會) http://gigabyte.fxsh.tyc.edu.tw/right.HTM 全球資訊網 版權聲明 本網站為教育、公益性網站,基於對作者著作權之尊重,資料庫文章、教師進修區講義、 教材參考區資料等轉載前,均已徵得作者同意(著作權仍屬於原作者,受著作權法之保護) 。本網站項資料之引用應限定教育目的,引用時應註明出處,並不得作商業化使用,特此 聲明。 -- 望著月亮,想起過去與未來 尋找星辰,分辨偉大與渺小 等待流星,疑惑瞬間與永恆 不只要問問地球為你/我們做了什麼;也要問問你/我們能為地球做些什麼。 Ptt -> 國家研究院 -> Academy -> EarthAstro -> Ecophilia 生態智慧 社會正義 參與式民主 和平非暴力 尊重多元 永續發展 Green Party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9.49.212 huck:轉錄至看板 Buddhism 09/17 14:31 huck:轉錄至看板 GreenParty 09/17 14:31 gulan:轉錄至看板 NTPUyouthCOM 09/18 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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