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hrisL (Light)》之銘言:
: 台師大已經發文教育部詢問,而教育部也已經正式回文
: 表示 禁止 實習教師 在 實習期間 修習 研究所 學分
: 以免觸法
: 所以,這麼做是違法的
: 不過,當然有法就有漏洞
: 有辦法的人還是辦得到
: 不過得看你有沒有Jaguar 開了
好像是這屆開始不行了
因為我哥去年就說他是最後一屆可以一邊讀研究所一邊實習
而且也似乎頗累的啦
我哥研一就修掉所有的課
研二就一邊實習和一邊寫論文
也順利拿到教師證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61.59.165.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