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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eojuff (seeker(male))》之銘言: : 個人認為如果我提出訴訟告我的學生 : 主要是要求學生家長的連帶責任...小學生能負擔法律責任嗎? 當然不行 不過一來連帶責任只有在民事 二來就算小學生能負責 這件事根本就沒有構成要件合致 : 更重要的是希望家長也要能約束自己言行作為小孩的榜樣 鬼扯 那你現在在這邊搞笑 我可不可以要學校約束你的言行 才可以做為學生的榜樣 沒有任何一種外部規定可以進入私人的領域 校規如此 法律亦如此 不然很多老師喜歡在網路上放話人身攻擊教育部跟人本 為什麼他們還都可以過好好的生活 小學生做同樣的事就要被告? : 況且訴願權是人民的基本人權,更不能因其職業而損其權力 ^^^^^^ 訴願權跟訴訟權是不一樣的 訴願權是人民對行政機關要求對其行為做改正 訴訟權是透過程序法規定由中立的法院實現實體法上的權利 : 再說連死刑犯都能上訴,一般人當然也可以 當事人不適格 跟構成要件明顯不合致 要告刑事當然可以 只不過浪費社會資源 根本跟柯賜海或李敖沒兩樣 : 由於是小學生,更應該從小培養尊重長輩的基本人倫 喔 好了不起啊 : 不過,以個人的看法和報導中家長的態度,未來被其遇上的老師們 : 可能要死掉不少腦細胞吧 : 順便一說明一下,調職記過和考績丙等是教師中除了解聘之外最嚴厲的處罰 : 很多人也許會覺得告小學生太誇張,但因學生家長而受到如此的懲處也是很誇張 所以呢? 那麼愛告 不會去提訴願跟行政訴訟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8.33.23 ※ 編輯: eslite12 來自: 61.228.41.156 (01/04 12:14)
leojuff:他要告..有違法嗎? 推 140.127.250.53 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