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ierse (cc)
看板Education
標題[轉]當老師就得忍下一切委屈?--續
時間Thu Dec 25 18:46:53 2003
當老師就得忍下一切委屈?(Part 2)
老師在這個經濟不景氣的時代由於故來享有的種種優惠
早已經被大眾貶成了千古罪人
更不要說有什麼尊師重道了
而學生家長,不敢說全部
但是
有些家長的確很可怕
我認識太多教育界的人了
也因為這樣
我才有機會能夠洞悉老師身處的工作環境 未必比一般人好過 甚至,壓力更大
要當老師 就必須有極大的抗壓性
其實現在由於資訊傳播迅速
再加上媒體水準低落 記者嗜血的報導
很多家長 甚至學生
都很清楚地知道
「只要會哭就有糖吃」的道理
而記者更是抱著「火勢越大越好」的心態
不惜運用媒體勢力作出偏頗的報導 來操縱民眾的是非價值觀
你能想像
一個在台北市明星學校教書的老師
因為學生吵鬧所以處罰學生罰站
隔天家長就來找老師興師問罪
當那老師表明處罰的理由時
家長卻說:我的女兒是資優生,她不可能會這樣
甚至臭了老師一句:我看你不會當老師,我回去跟其他人商量,再來「教」你要怎麼當
老師
然後就打電話給校長
威脅要找記者 告教育局了
你能想像
一個在國小教書的老師
在課堂上口頭訓誡學生
連碰都沒有碰一下
學生卻能聯合班上同學集體說謊
說老師甩了他兩巴掌
於是學生那善於操作媒體的市議員家長
馬上揚言要開記者會
公佈老師「體罰」的事實
不行
我不能想像
如果不是因為自己信賴的人親身體驗 親眼所見
我也不會相信
這個社會價值觀已經扭曲變形到這種地步了
曾經
我也是電視機前面的一份子
我也相信那些所謂的採訪報導
我也認為小孩子沒必要說謊 更不會集體說謊 直到我看見案例二的發生
才知道
這個世界上
除了法官以外
媒體也是一個權利很大的判官
它可以未審先判 但未必要客觀公正
當兩造產生衝突時
它為了吸引大眾目光
是真的可以創造出一個血淚交織 博人同情的體罰揭發案
來塑造自己維護正義的形象
我相信
任何一個上班族在受到不實指控時
都有權利跳出來為自己辯解
只有老師沒有,也只有老師不行
因為不管那是多大的冤枉
只要有人跳出來指控他「體罰」
他的所有辯解都將被解讀成「死不認錯」 越描越黑
我也相信
在一般大眾的眼中
一個小孩的眼淚絕對比一個大人的眼淚看起來更無辜,更有說服力,甚至,更能博得同情
這不是讓我覺得最可怕的
最令我震驚恐懼的是
當我們認為還是天真無邪的國小生都已經懂得運用這種手段 來達成目的
這個社會已經真正地病入膏肓了
有幾個人想過下面的問題?
如果今天在學校
學生與學生在下課時因相互嬉鬧
而造成身體上的傷害
家長絕對可以把事情鬧大
告老師 甚至告學校 沒有盡到保護責任
因為那個時間是學生在學校的時間
所以老師與校方也責無旁貸
但是如果今天
學生在學校走廊奔跑 橫衝直撞
將一位懷孕三個月的老師撞流產了
那等於是殺死了一條生命
但是
老師能替自己要回公道嗎?
不行!
他能對造成傷害的學生提出告訴嗎?
不行!
如果老師提出了告訴
那麼就成了:這個老師真沒有寬恕別人的雅量,他根本不夠資格當老師
瞬間
基於這種理論
老師可以由被害者變成了加害人
所以,老師不能提出告訴
他只能做一件事:
自認倒楣 不了了之
這個社會用高道德標準的框框箍在老師的頭上
別人做不到的大善 例如:不與害死自己小孩的人計較
老師就得做到 理由是:因為他是老師
別人偶爾為之的小惡 例如:穿越馬路、罵髒話(當然不是講給學生聽)
老師就不能做 理由是:因為他是老師
這篇文章不想幫老師說什麼話
只是在思考
這個社會希望所有的老師和民眾一樣平等
除了該盡一樣的義務之外
是不是也該賦予一樣的權利?
一個當他受到不實指控時 可以像一般上班族一樣為自己辯解 而不會受媒體放大打壓
的權利
一個當他像一般人說髒話發洩情緒時 別人會說:「你怎麼說髒話!」 而不是說:「
你是老師耶!你怎麼可以說髒話!」的權利
只要一個「平等」的權利就好了
我想
體驗箇中滋味的教育工作者
寧願要一個和大家一樣的人權
也不要過一個連基本權利都沒有 卻得被門外漢看成是特權的生活
--
我有預感
這篇文章被曲解定了
接踵而至的會是一連串的砲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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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題外話
剛才才看到了幾篇新聞,正好也突顯出了作者想表達的老師沒有基本人權的問題,
所以就順手貼在下面了.
為人師表闖紅燈被撞 求償打四折
王己由/台北報導 原在國中任教的郭姓女老師為了趕上班,不顧行人穿越道已
亮起紅燈,仍貿然闖紅燈過馬路,結果被超速的楊姓機車騎士撞傷,郭女一狀告進法
院求償,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
法官認為她身為人師,更應該遵守交通號誌,過失行
為比綠燈通行未減速的楊某要重,將郭女原可獲賠的六十二萬多元「打四折」,判決
只賠廿五萬餘元。
老師告學童 纏訟2年
黃哲民/台北報導 台北縣楊姓國小老師因為不滿學生私下在紙條上用髒話辱罵
他,怒控兩名學生涉嫌公然侮辱與加重誹謗,兩年來纏訟不休,家長已經身心俱疲,
楊老師依舊奮戰不懈,堅持討回教師應有的尊嚴。他並要求兩名學生和家長連帶賠償
一百萬元,且須於報紙刊登全版道歉啟事。被告辯護律師則慨歎,
教育工作者有必要
透過訴訟程序,對小孩與家長
苦苦相逼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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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03.70.191.33
※ 編輯: pierse 來自: 203.70.191.33 (12/25 19:15)
※ 編輯: pierse 來自: 203.70.191.33 (12/25 19:15)
※ 編輯: pierse 來自: 203.70.191.33 (12/25 19:16)
→ APiBo:第二則新聞不只寫這樣吧?請引用報導全文 推 163.25.118.44 12/27
→ pierse:我兩則都是複製第一段,沒有必要多心.. 推 203.70.191.33 12/27
→ pierse:兩則都不全,怎麼不見你提第一則呢?擺明又 推 203.70.191.33 12/27
→ pierse:是一個放大小處,模糊焦點的打壓者~~ 推 203.70.191.33 12/27
→ APiBo:第一則已經講了大部分重點了,第二則... 推 163.25.118.44 12/27
→ APiBo:有嚴重的選擇性報導嫌疑 推 163.25.118.44 12/27
→ pierse:盡信煽動內容報導的人才有模糊焦點的嫌疑! 推 203.70.191.33 12/27
→ pierse:建議你到椰林的教育版看看不同的聲音,而不 推 203.70.191.33 12/27
→ pierse:是被好興風作浪的媒體牽著鼻子走.. 推 203.70.191.33 12/27
→ APiBo:要信就全信,不要只引對你論點有利的部分 推 163.25.118.44 12/27
→ APiBo:不要邊罵媒體邊使用一樣的選擇性手法긠 推 163.25.118.44 12/27
→ APiBo:更別想用這種方法牽著所有板友的鼻子走 推 163.25.118.44 12/27
→ pierse:我不會去做什麼所謂的"要信就全信"這種事, 推 203.70.191.33 12/27
→ pierse:連判斷真偽的能力都廢掉了,更不會去做什麼 推 203.70.191.33 12/27
→ pierse:選擇性手法,否則我不用剛好都用第一段摘錄 推 203.70.191.33 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