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osfer (想睡)》之銘言:
: ※ 引述《a00000jazz (Just fun!music~)》之銘言:
: : 最後提出一個事實給您參考:美國學生進校門之前要檢查有無槍械與毒品~老師管不了
: 這不是事實,在下我在美國問過諸多同學,
: 沒這回事,
目前美國所有學校的學生進入校門都不用檢查的哦? 那新聞報導是假的囉?
因為以前常有學生拿著槍在校園掃射,是美國媒體故意捏造事實以證明美國教育很成功嗎?
: 另外美國學校幾乎沒有體罰,老師打學生,家長會請你上法院,
: 老師看到學生被其他教職打沒有制止,也請妳上法院,
那學生打同學,學生打老師都無法可管嗎?難怪學生愈來愈無法無天
國情不同,如果老師打學生就要上法院,我看您不敢當老師吧?
: 最後如果你是老師,發現小孩被父母打,妳的責任就是,請他家長上法院.
: 如前面人所說的,用打人教別人不可以打人,實在沒有邏輯.
這是在萬不得己的情況,目的是要保護其他同學不得已的手段
您的邏輯是只用愛的勸導來感化他們嗎?您以為老師很變態喜歡打人嗎?
再來以我數理系的邏輯分析給您聽: 老師(A)處罰打人的同學(B),結果您解釋成:
學生(B)被教職打(C)和小孩(B)被父母(D)打都要上法院,而不是老師(A)與學生(B)的關係
A&B 跟 B&C、B&D 有直接關係嗎? 我不知道您的邏輯是怎麼念的,牛頭不對馬嘴
: 不要扯什麼社會有法律的問題,法律是懲罰和威嚇,不是教育.
話說回來,請您告訴大家到底什麼是教育?
冠冕堂皇的話人人會講,針對上篇三個很實際的問題,請您提出有處理過的實例
學校就如同小型的社會,現在不用講太多理想,最基本的是小孩的安全問題
如果您有小孩在學校被同學打,而老師沒辦法可管,請問您做何感想?
覺得清談的風氣很盛,最後這麼說好了,沒有實際當過老師的人永遠不知道苦處
老師愈來愈不好當了,也沒什麼尊嚴可言了,希望您千萬不要誤入這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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